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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任重道远

2008-04-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 我有话说

编者按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今年2至4月,本报连续发表国家行政学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数位专家的文章,对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作了理论阐述。今天,本报再次刊登这方面的文章。

人力资源是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因素,是一切资源中最为宝贵的资源,而我国充裕的劳动力恰是我国资源优势所在。为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基本社会保障的一体化,这是设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初衷。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利于实现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市场的一体化。人力资源是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参与社会劳动的人口的总和,不是特指某一部分的劳动者,因而人力资源自身具有整体性特征。人力资源的整体性特征决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实现一体化。过去,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劳动部门负责包括企业人员在内的其他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也被人为地分割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这种部门分割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利于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的统筹协调,不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不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的人力资源优势。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利于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利于实现基本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建立一体化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既是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又是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迫切需要。过去,针对不同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式,造成不同的保障水平,既引起社会矛盾,又严重阻碍了劳动力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利于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需要付出艰苦努力才能完成的历史任务,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迈出了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步。

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既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体化,又利于突出公务员管理的特殊性。公务员是我国人力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公务员管理从属于政府整体性人力资源管理的大范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种公务员法律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管理的特殊性。公务员管理是对国家公务员职务的管理,更多地体现国家意志,更多地以《公务员法》作为管理的法律依据。因此国家设置国家公务员局,专门负责公务员管理。同时考虑到,公务员管理是国家对公共职位的管理,属于政府的内部人事行政,不属于政府对社会的公共行政,多数国家虽然设置不同类型的公务员管理部门,但鲜有设置政府内阁一级的管理部门,因此,新组建的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既有利于将公务员管理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之内,又保障公务员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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