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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2008-04-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袁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继续审议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审议消防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作的关于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的内容是基本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如果审议意见比较一致,可以考虑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受国务院委托,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就消防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施行以来,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消防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公安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总结实践经验,拟订了消防法修订草案。他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修订草案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向会议报告了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说,今年1月中旬到2月上旬,我国南方地区连续遭受四次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过程袭击,给电力、交通运输设施带来极大破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迅即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抗灾救灾斗争。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抗灾救灾斗争重大胜利。国务院及时决定将工作重点由应急抢险转为灾后全面恢复重建,及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抓紧拨付中央支持资金,积极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目前,电力、交通、铁路、民航、农业、教育、卫生、广播电视、通信等绝大多数系统均可按计划如期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由于这次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灾后重建仍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把灾后重建与今年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

张平说,在这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斗争中,从中央到地方都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但这场斗争同时也是对我国防范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反映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应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此,国务院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进行认真总结,以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应急机制,在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更好地防范和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法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科威特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对这三个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还审议了其他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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