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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计划审议18件法律草案

2008-04-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袁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将审议18件法律草案,此外预备审议的法律项目有12件。

2008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这一计划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首个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在不久前举行的本届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

上通过的这一计划提出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同时确立了五年立法规划遵循的五个原则。

按照计划安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继续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6件,分别是: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国有资产法、循环经济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草案,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12件,4月份将着手修改消防法;6月份将着手修改保险法和防震减灾法;8月份将着手对邮政法、专利法和兵役法进行修改;10月份将着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修改国家赔偿法;12月份将着手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统计法等。以上立法项目初次审议时间,将视情况适当调整。

计划强调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

委员长会议通过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今年内围绕五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围绕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审查和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2007年审计工作报告、2008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金融调控情况的报告、关于稳定物价情况的报告。

二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报告,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情况。

三是围绕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情况。

四是围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检查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

五是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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