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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与专家共议保护传承

2008-05-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谌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日电(记者谌强)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日前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内涵,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主要根源和传承方式,当前不少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理解还停留在技术层面,而从文化深层上认识其对国家和民族的重

要意义还不够,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亟待加强,传承人保护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当前,随着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批准公布、四级名录体系的逐步建立、“文化遗产日”的设立、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公布、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等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进入到全面的整体性保护阶段。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等有关领导、资华筠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古琴艺术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吴钊等传承人共60多人,出席了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的此次座谈会,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传承人保护工作经验、当前传承人保护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探讨,希望尽快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切实有效的传承人保护机制。

周和平说,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支持和保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文化部起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在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部委和各地专家意见并反复修改后,目前已比较成熟,将以文化部名义印发,这将有力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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