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先后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对被告人刑期多算、少算和错误羁押的3案3人提出纠正意见,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
4月23日,该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在对监区进行例行登记和巡视时了解到,22日被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涉嫌盗窃的嫌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其盗窃行为不以犯罪论,不应对其刑事拘留。该院驻所检察官立即向看守所提出“对李某不予刑事拘留,立即纠正”的口头建议。看守所接受建议,随即通知办案部门将李某释放。(武鹰 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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