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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的文化诠释

2008-05-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赵世林 曾茜 我有话说

近年来,“原生态”一词传播面极广,被应用在艺术、文学、餐饮、服饰等各个方面。但笔者同时也发现,有必要对原生态的含义做一个文化学意义上的诠释。

“原生态”到底是什么?从文化解释学的角度,我们可以将其界定为“事物原始生存的状态”,是指在没有外

力干涉的情形下事物所呈现的自然面貌。“原生态”具有“自然的原生态”(原生态自然)与“文化的原生态”(原生态文化)两层涵义。对于自然的原生态在理解上基本没有异议:“自然的原生态”即“自发的自然”,指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的一种生存发展状态,是一切在自然状况下生存下来的物质的总称。现在广泛使用并产生争议的是文化的原生态的涵义。

原生态文化是指古老文化原型在历史长河中积淀形成的具有自身鲜明特征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的一种类型,它在具备文化的基本特点之外还有自身的特性:一是自然性。这是原生态最重要的特质,指其以本真的状态存在,未经人为加工,强调的是与自然的融合和协调。二是自发性。指其演化是一个自发的过程,没有外部力量的干涉。三是民间性。原生态产生于民间、生存于民间,是大众生活的直接反映,是活在民间的古老文化。四是独特性。每种原生态文化都有各自个性化的生长空间,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具有鲜明的地域性色彩。五是稳定传承性。尽管时间流逝,时代变迁,但其主要特征基本保持不变。

原生态文化是“活态古老文化”。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许多古老的文化一直是以一种默默无闻、不为外人所知的姿态在传递着。原生态文化之所以能在现时代绽放异彩,一是因为有科学的理论支持;二是由于其自身独特的价值。

文化多样性理论的最终确立为原生态文化的兴起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文化多样性理论主张文化界如同生物界一样,要多种文化共存才能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一条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文化多样性主张是对文化相对论的一种扬弃,是一种真正科学的对于文化的态度。由于多种原因,原生态文化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一直处于被忽略的位置,现代社会的急速发展正给原生态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的考验,原生态文化正在逐渐被异化、取代,有许多甚至消失。文化多样性理念的确立对于原生态文化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种背景下,原生态文化被纳入文化遗产的视野,重新获得了其应有的评价,成为人类文化花园中独特的一景。

原生态文化之所以能在众多的文化形式中脱颖而出,更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价值。首先,原生态对于历史文化的发现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原生态是古老文化原型在历史长河中的积淀,它的稳定传承性决定其基本保留了古老文化的原貌,这给我们了解祖先的文化、认识人类的历史提供了现成的、活生生的材料。其次,对于拥有原生态文化的民族,即文化主体而言,原生态文化具有巨大的精神功利性,即精神上的实用价值。它能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再次,原生态的文学艺术都根基于本民族或本地区的文化传统,具有十分鲜明的特色,原生态文化已经成为文学艺术创新和创作的源泉。

原生态文化的价值毋庸置疑,但现有的努力对于保护原生态文化显然是不够的,至少还有三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一是在原生态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方式上克服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种认为要想保护原生态文化就必须把它们置于封闭的空间中。如果采取这种方式,原生态文化必然会因为缺少养分而消亡。另外一种认为在现在的大环境下,原生态要想继续生存,就必须完全借助市场的手段,让其自谋生存之路。这必然会使原生态文化在各种投资主体各取所需的情况下被异化。恰当的方式是两者的结合:对于机制已经成熟的原生态文化的某些方面,例如原生态歌舞,可以交与市场,让经济利益带动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而对于那些脆弱的或是不宜于进行市场运作的原生态文化,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来保护。在方式方法上,建立文化生态村是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形式。

二是在保护原生态文化中,其主人们即原生态文化的主体这部分人还没有完全行动起来。政府应该对他们进行引导从而使之主动去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事实也将证明,这种“主位保护”(文化主体)与“客位保护”(政府、社会等)相结合的方式是原生态最有效的保护途径。

三是对于原生态文化的价值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关于“原生态”一词的起源,公认的观点是其本为后殖民主义批评术语,英文表述为“authenticity”,保留原生态文化的目的就是将“土著人”及其文化框定在一成不变的族群特质之中,要求“土著人”保持其陈旧的生活方式,以作为西方人的“他者”。现在原生态文化的存在价值在于它是“他者”的认识误区依然存在,这是一种对原生态文化发展很有害的观点。事实上,每种文化在价值上都是平等的。原生态之所以必须存在而且必须发展,是文化多样性的需要,是原生态文化自身的需要。因此,原生态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要以不损害其特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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