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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枝叶叶总关情

2008-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栾绍刚 本报记者凌翔 我有话说
搬进窗明瓦亮的新屋,西九水社区的刘京然老人高兴地合不拢嘴:“我们家三口人全是残疾,过去住的是150多年的山顶老屋,天上下一个钟头雨,老屋就得漏三天。”

投资近千万元,为残疾人新建、修缮房屋2.2万平方米,使382户象刘京然老人一样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彻底改善了居住条件。这是崂山区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的一个缩

影。

近几年来,崂山区为每名残疾人个体就业者提供1000-5000元的就业扶持启动资金,并在工商、税务等方面的政策幅度内给予优惠待遇。目前全区有325名残疾人实现个体就业,并得到减免工商管理费、市场建设管理费等政策优待。另外,还采取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创新“公司带残疾人农户”就业模式,扶持一些企业带领残疾人脱贫致富等措施,多举措安排残疾人就业。崂山区的作法,得到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的高度评价。他称:“崂山区的扶残助残事业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崂山区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由宣传、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站,建立了律师、公证员和志愿者为骨干的法律援助队伍,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从2006年开始,崂山区在对全区残疾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50%补贴的同时,提高了享受最低社会保障的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残疾居民在享受每人每月260元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一、二级残疾增发生活补助130元,三、四级残疾增发100元;农村低保残疾居民在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一、二级残疾每月增发生活补助80元,三、四级残疾每月增发60元。据有关部门介绍,崂山区增发的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居全国前列。

为保障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崂山区还创立了救助及奖励贫困残疾学生的机制,对所有在校贫困残疾人学生,每年按照义务教育阶段300元、高中(中专)500元、大专1000元、本科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考入大学或研究生的残疾人,另外按照专科2000元、本科3000元、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目前全区共有821名贫困残疾学生得到奖励或救助。崂山区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了以“帮、包、带、扶”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子献爱心助残扶贫”活动,全区有61个单位与残疾人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

为了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对全区54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免费手术治疗。2005年7月,崂山区创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白内障复明无障碍区。

崂山区还实施康复助行工程,为486名下肢残疾人免费配备了轮椅或拐杖,为37名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了假肢或矫形器,帮助他们恢复了活动能力。实施了助听语训工程,购置国内最先进的聋儿语言训练设备,对3-10岁的聋儿进行抢救性语言训练。29名经过训练的聋儿具备了不同程度的语言表达能力,其中11人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崂山区连续六年荣获“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区”称号,并荣获“全国残疾人宣传工作先进区”和“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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