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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律师法6月1日施行

2008-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袁祥 我有话说

修订后的律师法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张军日前要求各级法院坚决贯彻执行,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对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等权利作了进一步规定。

张军要求严格按照新律师法的规定执行,切实提

高一、二审开庭审理质量问题。

张军是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讲话中作上述表示的。

他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做到“宽以济严”、“严以济宽”,确保宽严“相济”,注意做到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严中有宽、宽以济严,宽中有严、严以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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