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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7、8日举行

2008-06-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汪大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汪大勇今天从教育部获悉,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8日举行,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共计1050万名,比去年增加约4%,考生人数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今年全国普通高校共安排招生计划599万名,比去年增加5%,考生录取机会比去年有所增加。山东、上海、江苏、

广东、海南5省市因考试科目设置不同,考试时间延长到9日结束。四川省灾区的6市州45个县(市、区)和甘肃省灾区的两市州的17个县(市、区)延期举行高考,延期高考的时间将在正常高考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高考是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震救灾中进行的,切实做好今年高考有关工作具有特殊意义。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今年高考万无一失。教育部、公安部等部委和各地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今年高考的各项具体工作。这些措施包括:

一是采取严厉措施维护考风考纪,严厉打击无线设备考试作弊。为了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和考试公正,今年各地继续组织考生签订“诚信高考协议书”,并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同时将加大对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在今年高考中有严重违规行为(如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等)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高中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不仅取消其当年各科成绩还将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在校大学生参与替考,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是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考后千所高校开展网上咨询。教育部要求各地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名单、高校招生章程以及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集中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告知各位考生。教育部“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分三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已经结束,第二阶段从6月10日至16日,第三阶段从6月23日至27日,将分别组织上千所高校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和相关咨询工作。

三是地震受灾地区安全高考,相关措施已准备到位。教育部门制订了详细的高考安全措施,对高考考点、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地等场所和设备安全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协调地方建设等部门对所有考场建筑进行鉴定并确认,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考场进行调整,并在安全处设置帐篷或活动板房等备用考场;在考场周围设立临时避震安全场所,在考场至安全场所之间设立应急疏散通道,在考点明显处张贴防震安全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的示意图及标志;对监考人员和考生进行防震演练,使考生和监考人员熟悉避震场所和疏散通道;在考试中发生余震时,必须全力保护考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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