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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审美文化通史》的思想和特点

2008-06-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来祥 我有话说

《中华审美文化通史》原为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后来又成为山东大学211工程标志性项目和硕果基金项目。在这部著作出版之时,为了读者选择和阅读的方便,我想先对这部六卷本近200万字著作的思想线

索和主要特点作一简要的介绍。

首先,我们对审美文化研究的对象、内容和范围作了新的界定,我们不同意把审美文化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文化形态,也不同意把审美文化作为人类文化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而认为审美文化是:一切体现了人类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趣味,从而具有审美性质,可供人们审美观照、情感体验和审美感悟,并可使人们从中得到一种审美愉快的文化。这既在主客体两方面的辩证关系中,对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作了更为准确的阐释,同时又拓展了审美文化研究的广阔空间。使审美文化不但包括各类文学艺术这种典型的审美文化,而且包括理性的美学思想和一切具有审美性质的感性的物质文化及生活文化等。这对审美文化研究的深入和审美文化的学科建设,都增添了一个可供分析的对象,从中也可引伸出一些有益启示。

其次,贯串于《中华审美文化通史》全书的主导思想,是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与和谐传统,这是这部通史最鲜明的特色之一。我们分析了“和”从一个普通的词语发展为一个深刻的哲学、美学范畴的过程;阐释了和谐精神萌芽、形成、发展、嬗变的历史过程,具体研究了《尚书》、《周易》、《礼记》、《诗经》、孔孟儒家、老庄道家、董仲舒、《淮南子》、汉大赋直到朱熹的理学与王阳明心学,对中华和谐文化的发展与贡献,分析了和谐观念在近现代的变异和向新的辩证和谐发展的历史必然。它充分说明和谐精神是中华文化的根本精神,和谐理念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和主导的价值取向。和谐精神不仅贯串于中华文化的始终,而且渗透于中华文化的一切形态,它无时不在,它无处不在,它是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根,是中华民族的心灵之魂。这对承传、弘扬中华文化的和谐传统,促进和谐社会与和谐文化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要求把构成中华文化的各种要素,平衡、协调、稳定、有序、和谐的统一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决定了中华文化的审美品格和三大基本特征:一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文史哲的互融;二是美与善、伦理与审美的交汇;三是儒道释(禅)的互补,三教的合流。而中华文化正因为闪耀着和谐光辉,并具有这天然般的三大审美特征,才使自己具有了审美的魅力和价值,才使自己真正成为一种审美的文化。

与时俱进,不断地追求创新是它的另一显著特征。它不但在总体上以充分展现中华文化的和谐传统而有别于同类著作,而且在具体分析、个案研究中,不时地提出新的思想、新的论断。如《诗经》研究是古典文学研究中历史最悠长,范围最广泛,成果最丰富的领域之一,我们力求在前人的基础上突破原有的结论,我们认为《诗经》对古代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构建与描绘,充分体现了周文化的和谐精神;对刘安的《淮南子》我们不但论述了它大道、大人、大优游的审美境界,而且指出它从“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出发,一方面发挥了和为美、和为艺术的思想,更重要的是它提出“心和欲得则乐”的命题,从审美主体角度阐释了和谐为美的根本原理,是对古代和谐美学的重大贡献。对汉赋的评价历来褒贬不一,我们则认为汉赋“莫我大也”的大汉气概,“重?累洽”的大汉和声,充分体现了两汉繁荣统一的时代风貌,从而给汉赋以新的评价和赞扬。这些评价不但力求发掘原作的内在意蕴,同时也在体现着我们时代的要求和精神

(本文为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华审美文化通史》(6卷)一书主编前言,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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