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兰大资助地震灾区入学研究生

2008-06-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陈宗立 通讯员王兴东 我有话说

本报兰州6月19日电(记者陈宗立通讯员王兴东)为了体现对5・12大地震灾区学生的人文关怀,同时兼顾教育公平,兰州大学近日决定,对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的2008年入学地震灾区研究生给予资助。

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即

免交学费),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非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其后两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对从地震灾区考入兰大的所有研究生,兰大将优先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据介绍,兰大从2008年秋季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研究生可以获得每年4500元―13000元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并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的情况设立每年2000元―12000元的研究生助学金。据此,一名地震灾区的孤残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三年在读期间最高可享受7.5万元的奖助,而一名孤残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三年最高可享受4.2万元的奖助。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