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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凤凰新华”探索出版发行新路

2008-06-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魏月蘅 王晓樱 通讯员 傅琪 我有话说
作为我国出版发行业首家跨省重组的文化企业――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公司于5月9日挂牌,业内人士称发行集团公司跨省重组,对进一步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强强联手探索改革新路子

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公司由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新华书店集

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

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是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其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十六年领先全国,拥有“中国1000家最大企业集团”出版企业第一、“中国服务企业500强”等多项殊荣。而海南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是海南省骨干文化企业,近几年一般用书发行码洋以年均25%―30%的速度攀升。

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以现金投入,占51%股权,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以全部净资产出资,占49%股权。合资组建股份制的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776亿元;并按照《公司法》、《投资协议》和《章程》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江苏新华并承担海南新华51%的改制成本。海南凤凰新华公司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母公司下辖18家市县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图书、期刊、电子音像等出版物,文化、办公用品,电子音像设备、器材、仓储、包装、运输、广告信息、文化娱乐等。海南凤凰新华公司现有员工925人,拥有覆盖海南全省各市县城区、乡镇的发行网点32处。

海南、江苏两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跨省重组,从体制上打破了“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市场格局,打破了“按行政级次、行政区域配置资源”的旧体制,突破了两省市场的行政边界。新的体制、新的产权结构,带来两省出版发行市场的开放、机制的融合、产品的流通、信息的互通、管理的对接,提高了两省国有出版发行业的集约化水平和市场满足率,成为建立统一开放的现代文化市场的一条新路。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文彰说,“海南凤凰新华”的一大特点是业内同质合作,有利于减少内耗,有利于优势互补:

第一,双方的合作是同一个系统的合作,在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下,遵守同一类法律法规。具有同样的价值追求,即具有同样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避免了不同系统合作而产生的价值分歧。

第二,双方的合作是同一个行业的合作,无需很长的相互适应过程,就可以和谐融为一体,避免了不同行业合作而产生的漫长的排异现象。

第三,海南的合作伙伴是同行业中的龙头老大,其规模、实力、效益、经验在行业中遥遥领先,双方的合作可以使新成立的企业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运作。

强强联手跨省重组的启示

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公司的组建,是国有大型出版发行企业打破地域限定,整合文化资源,实现跨地区战略重组的有益探索,标志着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给下一步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带来了启示:

一、实行自身体制创新是引资合作的基础。2003年以前,海南省国有新华书店的状况是规模小、资产少、人员队伍素质不高,销售网络分散,呈萎缩趋势。2003年起,海南省委宣传部对国有新华书店实施了“三步走”的改革方案,第一步深化内部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的改革,规范行业管理;第二步整合市场资源,实施连锁经营,形成销售网络。在这个基础上,才有第三步改革――引资合作。

二、“脱胎换骨”是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创新的重点。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寻求发展,首先要脱“事业性质,养人不发展产业”之胎,换“吃计划经济之饭,缺市场经济生存能力”之骨。海南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将此作为创新的重点,才得以实现了体制机制、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的创新,实现了经营范围的突破。

三、行政推动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杠杆。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公司的成立,凸显了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的重要性。江苏、海南两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既充分认识到文化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又看到其复杂性和艰巨性,立足于扶持文化单位的改革发展,千方百计为战略重组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保障和推动了“凤凰”的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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