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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救灾 高效救助

2008-06-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李亚杰 我有话说

“我是县纪委的,想了解你们对抗震救灾款物发放有什么意见?”日前,在陕西省宁强县阳平关镇一处集中安置点帐篷里,村民王治华激动地说:“我正要找你们反映问题哩,你们上门来了,真是太好了!”

为了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实现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宁强县纪委、监察局设立救灾款物流动监督举报

站,固定2辆信访车巡回灾区接访……

这是陕西省加强抗震救灾款物“阳光监管”中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一段时间以来,陕西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一项重要部署:迅速全力投入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给陕西人民带来严重灾难。中央和陕西省向灾区投入大量抗震救灾款物,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

如何管好、用好这些“救命钱”,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投入灾区,用在受灾群众身上,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关心,群众更加关注。

陕西省成立以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陕西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汉中和宝鸡等地震重灾区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迅速地开展工作。

灾情发生以来,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先后4次深入重灾区检查指导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筱虎的老家就在陕西重灾区略阳县,地震以来,作为宝鸡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他先后深入灾情较重的陈仓、凤县、麟游等地,监督检查资金物资发放工作,始终没有回过家。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又及时向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省民政厅分别派出5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察专员,对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

另外,汉中、宝鸡等地震灾区也派出工作人员,分别在市民政局接受募捐资金、物资和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的三个工作点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项重要要求:切实把抗震救灾款物监管置于阳光之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抗震救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陕西省纪委下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及时转发了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对做好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举报电话,民政、财政、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要求下发专项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阳光监管”,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救灾款物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地震灾区,陕西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发动群众监督――

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明确提出要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款物公开、救助公开、结果公开”。“不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不准暗箱操作、欺上瞒下;不准降低标准、平均分配;不准滞拨滞留、贻误时机;不准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

汉中市制定下发《关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纪律规定》《关于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救灾钱粮发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及时、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抗震救灾款物等方面规定予以重申和强调,并公布了三部举报电话,在电视和广播上连续播出一周,使群众可以充分利用掌握的政策和纪律规定,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发放抗震救灾款物进行最直接、最全面、最有力的监督。

据了解,截至5月底,汉中市纪委、监察局已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0件,除个别问题正在调查外,绝大多数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

一项重要保障:确保抗震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

为保证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全方位监督,把监督贯穿于抗震救灾款物工作每一个环节,陕西省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提高对抗震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透明度,做到抗震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和管理使用的民主、公开。

陕西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制度性文件,要求接收捐赠款物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使整个款物募集、管理紧而不乱,维护捐款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让捐助者和社会各界放心满意。

省财政厅制定抗震救灾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抗震救灾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及时足额拨付。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对单位和个人捐款,均出具专用票据,登记造册,网上公布,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省审计厅会同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制定工作方案,对抗震救灾款物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同时对已开始实施的灾后重建资金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目前,抗震救灾款物专项审计已全面展开。

汉中市民政局对所接收的抗震救灾款物,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确保账目清楚、账物相符,保证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不出问题。同时,还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监管,管好、用好每一笔抗震救灾款物。

汉中、宝鸡受灾严重的县区对因地震造成的“三孤”“三无”人员,普遍实行“四审五签”制度――

即由受灾群众提出申请,村民小组初审签字、村委会审核查实签字,乡镇核查小组复查审核签字,县区应急办审核批准签字,受灾群众领取款物时签字,确保应急生活补助费和救灾帐篷等应急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一项重要举措:严肃查处抗震救灾款物违规违纪行为

从5月27日开始,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审计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成立4个检查组,分赴灾区及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真正用于灾区,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的推进。

宝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7个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区和受灾较重的行业、部门进行包干检查,收回违规发放给机关单位使用的帐篷45顶。

汉中市纪委、监察局抽调33名机关干部组成6个检查组,深入12个县区29个乡镇57个村开展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和提醒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负起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责任。

对向抗震救灾款物伸手、发“国难财”的行为严惩不贷。截至6月4日,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有关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投诉举报49件,已初核处理33件,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略阳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4起违反抗震救灾有关规定的案件,对擅离职守和抢领、违规使用救灾帐篷的相关人员从重给予纪律处分,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新华社西安6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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