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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保障方案公布

2008-06-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豫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为了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空气质量良好,履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北京市借鉴其他奥运会举办城市保障交通的做法,按照“环保优先、交通可靠、政府带头、公众参与、体现公平”的原则,制定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

据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介绍,该方案分为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是从7月1日0时至7月19日24时,北京市内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除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外,在京中央国家机关、驻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机动车全天30%停驶。其他省、区、市的机动车汽油车必须符合国II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须符合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在办理市区通行证的情况下可进入市区。

第二阶段为从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全天禁止黄标车上路,北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全天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2002”式车牌,也就是个性车牌按双号管理。其中,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在按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停驶的机动车应达到总量的70%。

第二阶段实施以上限行措施的区域为:7月20日至8月27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道路;8月28日至9月20日,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及有赛事车辆通行的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和京承高速公路。外埠车辆将按机动车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行驶。

据悉,在该交通保障方案实施期间,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特种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旅游客车及出租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等专业作业车不受限制。

同时,为了鼓励广大市民响应、支持该交通保障方案,在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本市核发号牌的停驶车辆,将享受到减征3个月车船税和养路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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