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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院通过“外国情报监听”法案

2008-06-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徐启生 我有话说

本报华盛顿6月21日电美国国会众议院20日批准了经过修改的“外国情报监听”法案。布什总统表示,这将提高避免美国再次受到恐怖分子袭击的能力。布什敦促参议院尽快通过这项情报立法。

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对1978年的外国情报监听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布什希望美国的电信公司在

与“反恐监视计划”合作时,能免于受到可能的法律诉讼。经过修改的这项法案包括,在被认定的紧急情况下,电子窃听无须法庭批准,并允许政府在一星期之内提交电子窃听是正当行为的文件。

众议院当天以293票对129票通过的新法案没有授予电信公司完全的司法豁免权,但允许法庭审阅美国司法部长提供的证明书,证明电话公司的行为是奉总统的命令,法官可以以此拒绝受理对电话公司的诉讼。

许多民主党议员对新修改的法案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新法案没有恰当的处理好保护国家安全与维护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把这项法案形容成是一场“灾难”,因为法案允许对美国人的通讯往来进行大规模和没有针对性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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