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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 特色兴校

2008-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王文 我有话说
山东政法学院成立于1955年,经过50多年的风雨历程,如今已成为一所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专业布局涵盖社会科学、管理科学、人文科学等学科门类的普通本科高校。近几年来,学校党委解放思想,科学规划,合理运筹,学校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

在改革中解决问题

如何凝聚力量,立足现实,放眼

未来,实现新的更加高远的目标?面对机遇和挑战,学校党委站在新的发展平台上,通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改革的精神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经过认证研究和思考,学校党委提出,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山东政法学院办成一所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省内知名的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发展机制是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遵循以人才建设为根本、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机制环境建设为保障的办学规律,用贡献求得社会支持、用作为求得社会地位、用现代管理理念办现代化大学。校党委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以及“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求同存异的和谐精神、以人为本的主体精神、务实求是的科学精神、先公后私的奉献精神、爱校如家的主人翁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时期“山政”精神也正在孕育和形成之中。这些理念是每个师生员工的思想规范和行动指南,是学校科学发展的机制保障。

建立和谐的管理体系。山东政法学院展开第二轮学科、专业调整,合理调配人员,使教师和科研人员相对集中,并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学校按照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对机构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学校对现有人员进行定岗、定责,注重对岗位身份的认定,不再单纯地以职务、职称来划分。分配制度的改革本着“尊重人才、尊重贡献”的指导思想,实行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原则,充分体现向教学倾斜、向教师倾斜、向科研倾斜,鼓励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在制定中层班子任期目标责任书时,更是体现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层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精神,量化任务指标,全面绩效评功过。

鼓励奋勇当先的创新体系。当前,党委着力抓紧的一件大事就是推进新的思想解放,这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学校党委中心组创新学习模式,集中学习时由主题发言人主讲,并大力提倡讨论,鼓励争论,不做结论,使与会人员都能积极开动脑筋,充分发表意见,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这种模式被省委高校工委向全省高校推介。学校对本科生实行导师制,对二级学院采取“小组讨论(占总成绩的10%)+口试(10%)+期末考试(65%)+作业成绩(10%)+考勤成绩(5%)”的多阶段、多形式考评方式,得到广大学生的认同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服务中彰显特色

学校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合格人才,服务社会。因此学校将其定位于用特色服务社会,于服务社会中彰显特色。通过服务社会既提高学校的声誉,又促进学校的发展。学校启动了“山东政法学院服务山东行动计划”,并为此多次召开座谈会,商讨具体行动方案,该计划得到了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的认同。

拓宽服务领域。学校以法学教育为特色,重点服务领域为政法部门及法律服务行业。目前学校有百余名兼职律师活跃在省内各律师事务所;学校正在积极筹建山东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与省内各政法部门合作,为有效地建设平安山东服务;正在筹建山东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省内各级地方立法部门提供法理方面的理论依据及调研成果。在省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开展政法干部培训。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家庭暴力”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居民代写法律文书,协助审查社区各类合同等,促进法律进社区活动,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

增加服务形式。“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已经于2007年11月正式挂牌并开展活动,参与其中的师生达200人之多。学校以研究会和研究中心为平台,组织各方研究人员,就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各种理论研究及社会调查,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以学校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法制咨询、法律援助等。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和科技团队,积极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各项科技攻关。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平台,建立空中法律服务通道,开设“山政论坛”,为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空中循环法律咨询和服务等等。

提高服务本领。学校鼓励广大师生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动手能力,以学科特色服务社会,大力发展与法学相关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以现有师资为基础,组建新兴专业,对其他专业都给予法学理论、司法实践知识的支持,既突出法学特色,又给每个专业都打上法学的烙印,使每一个毕业生都具有较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充分发挥社会服务的反哺功能,对于在服务社会的活动中出现的计划以及知识点方面的缺憾,及时研究、学习,既提高自身水平,又利于以后的服务,达到双赢的目的。2007年学校被省总工会等九部门评为学习型单位。

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校根据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分析研究后提出人才培养的定位:面向社会生产服务一线,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校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在课时上逐步加大课时量,除模拟法庭、模拟审判庭、诉讼业务实训室外,正在建设新的校内法学教学实践指导中心,学生不出校门即可能亲身体验司法程序的整个过程。学校还同省内各级法院、检察院、各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建立学生实践基地,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提出服务山东行动计划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学生在校期间即接触社会,服务社会,感悟社会,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校所开展的空中法律讲坛、网上案件咨询、社区矫正服务等活动,既有教师的加盟,也有学生的参与,于活动中激发师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师生服务社会的责任感。这些活动本身就是让师生参与社会实践,一方面教师可以随时指导学生,让学生体会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另一方面教师把通过服务社会所得到的实践经验用之于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另外,由于学生服务社会的经历和经验,可以缩短毕业生适应社会的时间,使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不久即可以独挡一面,大大有利于学生的个人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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