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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重建 “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发展

2008-06-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袁祥、赵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记者袁祥、赵达)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回良玉今天在这里表示:“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准备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重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巩固发展。”

今天上午,回良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前一阶段四川汶川特大

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情况时作上述表示。

回良玉说,要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评估论证。充分发挥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在现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地震机理研究、地质地理环境条件评估和建设项目选址等工作。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灾害范围评估、损失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充分听取包括地震灾区干部群众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对重要事项进行论证,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科学编制重建规划。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及城镇体系、农村建设、城乡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市场服务体系、防灾减灾和生态恢复、土地利用等9个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都要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面统筹、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努力争取最大效益和最好效果。

制定完善重建政策。加快制定包括政府投入、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用地保障、对口支援、社会募集、转移安置、倒房重建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中央财政今年拟先安排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继续作出相应安排。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400亿元,专项用于补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重建住房。有关地方财政也将调整预算安排,支持灾区恢复重建。

组织实施对口支援。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中央决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组织有关省市对口支援灾区,已召开会议对此作出全面部署。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配备力量,组织19个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重灾县(市)和甘肃、陕西两省受灾地区。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为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持。对口支援按三年期限实施,各支援省(市)每年大体按本地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来安排对口支援的实物工作量。国务院各部门也将按照中央要求,做好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坚持地方为主开展灾后重建。各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将以地方为主,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自力更生,互帮互助,苦干实干,在中央和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持下,用自己的双手和辛勤劳动重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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