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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立校”育人才

2008-06-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王文 我有话说

山东政法学院的发展始终以培养合格人才为主线,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围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紧紧抓住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打造优秀人才团队等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取得快速发展。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

山东政法学

院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法学为特色,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协调发展的格局。面对新的形势,学校确定“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带动作用,继续加大学科建设力度,走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带科研的路子,专门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并出台了《山东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十年规划》、《山东政法学院加强学科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山东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为学科建设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学科建设必须依靠科研成果、学术水平来支撑。学校加大对科研的政策倾斜,加大对科研项目立项的投入力度。近三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45项,省教育厅科研课题23项,校内科研立项97项,已完成各类课题30余项。在各类期刊发表文章、出版学术专著1273篇(部),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72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85篇;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获得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奖8项。2007年,由学校教师申报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模式选择与建构趋向》获准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这些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主要围绕法学专业来开展,使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特色更加明显。

着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山东政法学院把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本科质量工程相关文件精神,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创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论坛。学校制定了《山东政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五年规划》,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细化为教学思想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素质培养、教学组织管理、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质量监控和教风学风建设十个方面,每个方面均设定了明确的建设目标,确定了今后五年本科教学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和措施。学校大力开展教学改革,近三年学校确立了46项教学改革项目,其中有2项被省教育厅正式立项,结项的教学改革成果全部都运用到实际教学过程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学校开通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网站,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搭建了信息发布和信息交流的平台。

学校把2008年确定为“课堂教学质量年”,通过制定规范、组织培训、听课检查、重点帮扶、观摩教学、讲课竞赛、检查验收等措施,使全校每一个教师的课堂教学更加规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继续发挥现有教学督导组织作用的基础上,构建教学督导组织体系,建起由退休教授专家组成的专职督导组织,并建立起院系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继续完善学生评教办法,利用电子教学管理平台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学院建立了期中教学检查制度,在每学期中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检查院系部行政领导的教学组织管理、听课等情况,检查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等。

学校专业设置目前涵盖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共有各类本专科专业33个。其中,法学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优势专业,具有雄厚的师资条件和学科基础。监狱学本科专业特色优势明显,该专业是山东政法学院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联合以培养监狱人民警察为目标的本科专业,学生毕业后将被优先推荐到山东省监狱系统就业。学院制定了重点专业建设标准,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效显著。经济法律事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试点专业,法律事务专业和经济法律事务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

狠抓精品课程建设。学校启动精品课程建设,秉承高起点、高水准的原则,通过加大投入,重点倾斜,培养精品课程负责人,改良课程规划、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与兄弟院校进行现场交流等,使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200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并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被省教育厅评为200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其中“民法学”课程还被山东省教育厅推荐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

打造优秀人才团队

学校重视人才建设特别是专任教师队伍的建设。一方面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外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自身水平。另一方面,出台《山东政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山东政法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等文件,多渠道延揽各方人才,2007年和2008年到学校寻求加盟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都达到了2000多人,学校得以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从中精挑细选,优中选优。学院进行的以强化学科建设为目的院系调整,使相同学科和专业的教师相对集中,在职称评审和高水平人才引进方面也向重点学科倾斜。目前,学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36%,专任教师中已经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4%。有40余名教师被选定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18名教师担任国际、国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1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4名教师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

强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委强调,开放办学必须走出去,与其他高校联合开展办学活动,通过联合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学院先后与山东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合作。与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签署协议,联合培养监狱管理人才。学院与韩国中部大学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并于2008年9月开始互派交流学生,还与韩国又石大学和青州大学进行了交流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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