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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与香港共同发展国际性城市

2008-07-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7月12日电今后的十几年中,深圳的城市定位是什么?深圳又将如何发展呢?在日前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简称“《总规》”)中,提供了一个答案:未来的深圳将是一个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一个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深圳市规划局相关部

门负责人对此次《总规》中所定位的深圳城市性质作出了详细的解读。他说,所谓“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就是指深圳在改革开放中勇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并继续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此次提出的“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则强调深圳在珠三角地区的综合地位,即在各个领域的发展中都要发挥关键的作用和先行、先试和先导的特殊功能。而对于各方人士都非常关注的深港关系,在《总规》中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位,“一个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据介绍,将另一个城市纳入与其共同发展的提法,在国内总体规划对城市性质的描述中尚属首例。

记者了解到,深圳在深港澳区域合作协调中担当先行、先试和先导的作用是本次《总规》中的一大亮点。根据《总规》的城市发展目标,今后深圳将积极提高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与能源利用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合作,联手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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