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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民意调查

2008-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亚杰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13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已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形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

正之风工作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组织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调查将采用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在中央机关、省、市、县、乡、村各层次的干部和群众中抽取近8万人开展调查。第一次调查已于今年7月开始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目的,是要全面了解和把握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形象的真实意见、看法,找出影响干部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客观评价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形象,切实改进组织工作和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通过抽样调查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把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重要工作放在干部群众面前,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不仅是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组织工作公众参与度的重要渠道。

为了使干部群众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对组织工作的意见、看法,民意调查委托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为此,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了专门的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强调,要保证调查范围的广泛性、调查对象的代表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和调查过程的规范性。

在全国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是中央组织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日前,中央组织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民意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以确保统计部门独立完成民意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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