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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籍青少年开展社区矫正

2008-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初静 我有话说
今年5月,外籍青少年马克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为帮助马克在缓刑期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会同马克居住地派出所以及区司法局矫正安帮科、青少年司法社工对马克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考虑到马克的外籍身份及语言沟通等问题,民警将《社区矫正宣告书》翻译为英
文文本,还指派了专职青少年社工对马克进行帮教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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