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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2008-07-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 戴红 我有话说

近年来,九三学社中央一直高度关注住房保障建设。在2008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就有关百姓的住房保障问题,从“提高认识,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加大中央和地方对廉租住房的财政投入”、“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等方面给出了意见。

九三学社中央有关同志调研后认为:一些地方把住宅与房地产业当作拉动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只重视房地产的商品属性,忽视了住房的保障品属性。一些地方事权不清、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而出现了“不和谐音”。一方面中央将大量的优质税源,财政收入纳入中央预算,中央政府的财政税收大幅增加,但对具有保障性质的中低收入、特别是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没有财政支持制度;另一方面地方上在缺乏财政收入支持下又要加快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只能经营土地或经营城市以支撑发展,对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采取实际上的消极态度。

一些人士死死盯住房价的高低是一个错误的导向,房价的暴涨与暴跌对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是没有好处的,这是许多发达国家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已经证明了的。正确的做法是应该监督政府是否将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落到了实处,让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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