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江苏将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改革

2008-07-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牛煜麒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7月16日电(记者郑晋鸣通讯员牛煜麒)江苏将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改革,计划在两年内明晰产权,把林地物权真正还给农民。

江苏的林权制度改革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基本上与全国同步。此次即将推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即各地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

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从而把林地真正变成农户的生产资料。这是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别于历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不同和重大突破。

2000年改革之初,江苏有集体林地1273万亩,截至目前563万亩已经承包到户,占44%。2001年至2007年全省新增的近900万亩成片林,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明确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据初步统计,截至去年底,江苏省“林改”的面积已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80%,全省森林面积按林木权属结构划分,国有、集体、个体分别约占11.1%、18.8%、70.1%。

江苏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林改”将着重解决好以往遗留下的三个问题:一是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民主决策权等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导致一些地方产生林权纠纷;二是林权登记发证推进缓慢,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发证面积仅占应发证面积的25%;三是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完全适应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国家部署5年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江苏由于林业资源总量不算太大,初步计划2年内完成‘林改’。目前,我省林业部门已经拟定了详细改革方案,选取了2个县作为试点,力争使农民得到实惠,同时绿化和生态环境不能遭到破坏。”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