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珍贵古籍名录大事记

2008-07-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二○○七年

一月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古籍保护工作,提出“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一日,文化部组织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布置全国古籍保护实施工作,时任国务委员的陈

至立同志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四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由文化部牵头,教育部、国家宗教局等九部委组成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后增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古籍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月二十五日,“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成立,随后,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陆续成立。

八月三日,文化部组织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成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

八月下旬到九月下旬,文化部派出十五个专家督导组,分赴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工作督导。检查、了解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等情况。

十月,《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开始。来自二百余家收藏单位的五千余部古籍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十一月,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工作全面展开。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初评后,专家们赴藏书单位对版本进行复审、终审。

二○○八年

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公示。

三月一日,国务院批准公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六月十四日,文化部主办,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承办的“国家珍贵古籍特展”在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开幕,展出珍贵古籍近四百种,全部来自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