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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听课评课成为教师的生活方式

2008-07-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骞 我有话说

上课是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也成为教师主要的生活方式,听课评课也应成为教师的重要生活方式。多数学校都在倡导并规范教师之间的相互听课与评课,甚至在听课数量上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要想真正发挥“教师听课评课”的作用,完整实现“教师听课评课”的功能,切实地确保“教师听课评课”的效果,要把“教师听课评课”

提高到教师的生活方式的高度来认识,让听课评课成为教师的一种职业需求和份内工作。

在绝大多数学校里,听课评课的价值和功能主要定位在学校职能部门或领导“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和“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诊断性评价”这两个方面上,听课评课成为学校(领导和部门)对教师管理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事实表明,这样的定位造成了只有少数领导听、广大教师不能自觉主动参与的局面,尤为严重的是造成了只重视“听”、轻视“评”、忽视“评后改”这种后果。听课和评课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活动,是一个诊断、交流、合作的活动,是一种学习、反思、研究的活动,是一种观念更新、思维转换、行动改进的活动,因而它是一种教师自主建构和专业发展的活动。实践经验表明,通过这种听课评课,不仅可以实现课堂教学的管理功能(过程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课堂教学效能的提升,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促进群体教师队伍的成长,促进具有生命活力的合作文化和探究文化的形成。

为使听课评课能有效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成熟,并成为教师的教育生活和专业生活,首先学校要有领导机构和组织制度做保障,负责听课评课的组织、实施、检查以及评估,逐步让广大教师由被动听课变为主动听课,由被动评课变为主动评课,让听课评课成为教师的内在需求并形成自觉的习惯行为。目前,一些学校虽然有了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好或者效果不佳,一方面是因为教师们对听课评课的认识没有到位,轻视了听课评课对自身成长的作用;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缺少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没有把教师听课评课落到实处。

听课评课通常只有“听”和“评”这两个环节,这很容易使评课人因为不了解上课人的意图而偏离事实做出不恰当的评价,上课人也没有因为评价而改善自己日后的教学行为,因而也就失去了听课评课对改善教学和促进发展的意义和实效性。因此,听课评课注重以下四要素:听(看)――捕捉课堂现场的主要现象和关键行为,(学生参与程度\学生的状态\教师的行为\师生互动\课堂气氛等);说――上课人说自己的教学设计(如何设计的\为什么这样设计等)以及课堂实施的情况,(实施过程与事先的设计有没有变化或者有多大的变化\教学过程和效果的自我分析与判断等);议――评课人的分析与评价,(学生的行为和思维\师生的互动\上课人的设计思路\教材的处理和课程资源的开发\教学的艺术性\教学的效果等),评课人与上课人间的交流与协商、研讨与争议;改――上课人根据评与议的情况以及自我反思,(经验和教训),重新设计本课题,改进善日后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设计的水平和教学实施的能力。

根据听课评课的不同目的和性质,可以把听课评课中的“课”分成了9类,以便分类实施:“推门课”――任何教师随时随地可以去听其他任何教师的课,随后听课人与上课人之间自行安排评课;“抽签课”――每天通过随机抽签产生一节小范围的公开课,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如同组教师、专家、领导等)听课评课;“录像课”――学校每年为每一位教师至少录制一节随机的平常的课,供尔后教师自己反思和专家分析与研讨;“青年教师汇报课”――为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在入职期间(三年内)为全校教师上一节汇报课,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点评;“名师展示课”――为发挥名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每学期可以安排名师上一节展示课,供全校教师学习和研究;“问题课”――如果某位教师的课学生有不良的反映,学校指派专人跟踪听课和评课,帮助该教师改进和提升;“研究课”――对一些优秀的教师,学校可以安排专人跟踪听课,研究该教师的教学特色和成功经验;“示范课”――在市教研部门的指导下,指派教师在组内集体备课并在校内试讲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上示范课;“观摩课”――安排教师参加校外各种协作体举办的教学研究会参加并观摩全国兄弟学校教师的课。

评课由于既涉及事实、又关涉价值,既关涉人、又涉及事,既关涉学生、又涉及教师,既关涉别人、又涉及自己,所以评课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高质量的评课,一方面对评课人的素质,如评课人对学科、对教学、对学习、对课堂等多方面的科学认识和深度理解,有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跟评课人的态度、立场和方法有关。所以,评课人要以理解的心态、以交流的形式、以议论的方式,客观地分析建议,并帮助改进存在的问题。评课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和民主的,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不要受他人的影响,尤其要消除所谓的“领导权威”和“学术权威”。

(作者系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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