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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人民警察”

2008-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7月15日中午,一位81岁的老太太独自带着500元钱来到昆明市延安医院,看望在这里疗伤的民警龚志华。这位不肯留下姓名的老人握着龚志华的手说:“你为维护正义连死都不怕,有你这样的民警,我们老百姓心里踏实啊。”

连日来,龚志华赤手空拳勇斗7名歹徒,身负重伤失血近5000毫升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感动了众

多昆明市民。龚志华受伤的当晚,就有近百名群众自发赶到延安医院为英雄献血。此后,自发前往医院探望慰问的群众更是络绎不绝。这些与龚志华素不相识的人,提着鲜花、水果、鸡蛋来到病床前,只为默默看他一眼,表达一下心中的敬意。

“警察就该为正义而生”

龚志华是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的民警,因表现突出,2007年下半年,他被选派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菊花派出所刑侦中队锻炼一年。

今年6月29日,龚志华值完一个通宵夜班后,身着便衣,疲惫地搭乘公交车回家。在公交站台上,他看到一名男子快步尾随着一名女性,职业敏感让他意识到这很可能是尾随盗窃。果然,男子把手伸进了女子的口袋。来不及多想,龚志华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小偷的手。

没想到,正当龚志华准备将小偷扭送派出所之时,周围一下子窜出6名手持凶器的歹徒。龚志华来不及反应,脊背上已重重挨了一棒。龚志华没有退缩,一个人徒手与7名拿着钢管、砖头、匕首的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

龚志华的母亲对记者说,龚志华从小就想当警察,参加高考时,龚志华在志愿填报表上填的都是警察院校。

菊花派出所刑侦中队长周伟告诉记者,巡逻特警支队、西山分局东陆桥派出所、市委组织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办公室……龚志华走到哪里都是人人抢着要的人才。2005年他被借调到市委组织部,是那里上班最早、下班最晚、加班最多的“三最”工作人员。一年借调期满后,组织部舍不得放人,领导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龚志华说:“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深爱我的公安事业,我还是想回到公安部门工作。”

7月15日,记者在延安医院见到了已由ICU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的龚志华。此时的他虽然还很憔悴,门牙也断了一颗,但是依然充满了朝气。“警察就该为正义而生。”龚志华笑着说,“当你用了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将犯罪分子抓获归案的时候,那种心情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穿不穿警服我都是警察”

“当时你穿着便服,还能这么英勇,命都不顾了往上冲。”记者看到一个名叫严文赋的汉子提着一兜水果来到素不相识的龚志华的病床前,发自肺腑地说,“我真的佩服你!”

“穿着警服我是警察,不穿警服我还是警察。”这是龚志华挂在嘴边的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龚志华立志当一名警察时,就没想过危险与死亡这样的字眼。他曾多次在路上抓小偷,见到不平之事他都会管,从来没想过自己当不当班,穿没穿警服。

6月29日那天,面对7名歹徒的围攻,龚志华毫不畏惧。歹徒们用手中的凶器近乎疯狂地袭击着龚志华。背部中了第一刀,肚子中了第二刀,第三刀……渐渐地,龚志华没有了痛的感觉,只觉得身体里不断地有东西流出来,鲜血染红了他的T恤衫。近10分钟的时间,龚志华没有倒下,他与歹徒顽强地进行搏斗。犯罪嫌疑人被满身血迹的龚志华的勇气吓怕了,他们扔下手中的凶器,四处逃散。龚志华奋力追赶了近50米,紧紧摁住了一个犯罪嫌疑人。

其他几名歹徒看到同伙被抓了,又折回来对龚志华下毒手。龚志华背部又连中三刀,可他的双手却似钳子般,任凭歹徒们如何打,都没有松开。

“我是警察,抓小偷!快帮我报警!”躺在地上的龚志华对赶来帮忙的群众说。

5分钟后,救护车来了,110警车来了,龚志华被抬进了救护车。

不到13小时,公安机关将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时只以为身上被刺了一两刀,只想着无论怎样都要抓住一个人,否则后面的抓捕会很困难。”病床上的龚志华这样对记者说。

“这样的警察我们害怕”

据龚志华的主治医生、延安医院郑义教授介绍:“小龚被送到医院时,肺、肝、十二指肠、胆囊被刺破,大量失血,无血压、无心跳、瞳孔放大,生命指征接近零。手术中,我们发现病人失血近5000毫升,也就是说他的血几乎都流光了……”

经院方近10个小时的抢救,成功实施了胆囊切除和肺、胃、十二指肠修补手术,龚志华得以脱险。6月30日凌晨4时55分,龚志华慢慢睁开了双眼,尽管说不出话,他示意战友拿来纸笔,他颤抖着用手写下了两个字:“人?抓?”“都抓住了,正在审讯。”听到战友们的话后,龚志华露出欣慰的笑容,再一次陷入了昏迷。

“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是会管。”死里逃生的龚志华这样说,“因为我是人民警察。”

在昆明采访的几天里,记者从多方面了解到,龚志华对警察这个维护正义的职业实在是太热爱了,为工作他从来都不计代价、不在乎个人得失。那年,有一个患有艾滋病的吸毒人员多次盗窃作案。但是,因他曾吞了铁钉留在身体里,抓到他也要保外就医,派出所的民警也拿他没办法。为了避免他留在社会上伤害他人,龚志华和战友们商议决定自己出资3000元钱,送他到医院取出铁钉,再将其绳之以法。

2007年中秋节那天,菊花派出所的一个案件材料必须到300公里外的会泽县的一个村子里快速调取。当时派出所人少事多,车辆也不够用,安排谁去出这趟差,所领导有些犯难。龚志华听说后,主动请缨,坐上长途车连夜赶到会泽,又步行冒雨在山路上步行10多里路,第一时间调回了相关材料,为案件侦破赢得了时间和证据材料。

办案民警说,那几个不要命的歹徒谈起龚志华时,一个个身体都在发抖,他们说:“开始,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警察,只觉得他太勇敢了,这样的警察我们害怕。”

7月23日,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做出决定,授予民警龚志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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