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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各种名义招生诈骗行为

2008-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姚晓丹 丰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5日电(记者姚晓丹、丰捷)从7月初开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开始招生录取工作,除四川、甘肃两个省的录取工作后移外,目前全国其他省份的普通本科录取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已经全部结束。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全国录取工作进入中后期以后,是非法中介实施招生诈骗的高发期。一定要谨防形形色色
的招生诈骗行为,一定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权威的高考招生信息。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姜钢通报了今年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诈骗案例以及有效防范招生诈骗的具体措施。他认为,近年来不法分子惯用的招生诈骗伎俩大致可以分为五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假借军队招收“地方委培生”进行诈骗,骗子往往冒充部队军官,或者声称可以帮助考生考上军队院校;第二种情况谎称可以破格录取,欺骗学生,一些不法分子把国家批准的部分高水平大学可以实施“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第三种情况,所谓能搞到“机动名额”,一些非法中介和个人谎称自己能搞到高校的内部指标,通过这样的形式诱骗家长;第四种情况,混淆不同办学类型的概念,主要把普通高等学校与现在其他高等教育的形式混淆,比如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这些骗子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可以上名牌;此外还有假借定向招生以及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

据了解,为了防范招生诈骗行为的不法侵害,教育部在制度设计上设立了两道防线确保录取规范,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或方式进行查询和证实。

一是录取信息交叉验证法。现在,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高校在自己网站上都设有录取结果查询信息专栏,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都可以通过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查到并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如果两个网上都有你相同的录取信息,就没有问题了。此外,还可以通过省级招办和学校公布的电话进行查询。通过这种交叉认证的方式,考生和家长自己就能确认录取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是从去年开始,教育部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严把入学资格关。教育部规定,只有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才能进行新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没有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得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去年教育部与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一起合作,录取期间共删除网上涉嫌发布违规录取信息1000多条,查处违规网站3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近百名,成效十分显著。从今年8月份开始,教育部将继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和整治招生诈骗的专项行动。教育部再次公告了有关电话:举报招生诈骗和教育乱收费的电话是010-66096146、010-66096145,有关招生政策咨询方面的电话是010-6609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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