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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社会变迁观念

2008-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建民 蔡明伦 我有话说
秦汉之际,由于社会剧变,众多平民开始跻身于社会政治的高层。这一“大变局”没有逃脱著名史学家司马迁的眼睛,他敏锐地观察到这一社会变化,并在《史记》中有不少叙述。在《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的“太史公曰”里,司马迁指出,汉初许多重要功臣都出身寒微,打破了原来的政治格局。至于汉高祖以匹夫起事而践帝祚,他也
没有回避。在《史记・秦汉之际月表・序》中,司马迁说:“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锄豪桀,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愤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但从这段叙述中也可看出,司马迁遭遇到事实表现的艰难困境。

为了解释刘邦“愤发其所为天下雄”的原因,司马迁提出一个问题: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他并没有给予肯定的陈述性回答,而是继续提出问题: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这两个问题都需要读者去思索、回应。那么,到底刘邦是不是“大圣”呢?从司马迁的叙述来看,他没有也不敢完全肯定。所谓“圣人”,是古代道德和事功的理想标的。如《孟子・离娄上》:“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又《孟子・万章下》:“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在司马迁看来,刘邦以卑微之身“受命而帝”,盖得天助,具有“大圣”的特征,但是刘邦的道德又与圣人相去甚远,这就不免使司马迁产生疑问,以至于在表述这一历史事件时有些模棱。故《史记・高祖本纪》曰:“(刘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及壮,试为吏,为泗上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饮酒好色。”又:“萧何曰:‘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如此一个嗜酒好色、爱好空谈且不自重的俗人,怎么可以与“大圣”同日而语呢?但司马迁又不得不采用“大圣”一词,因为作为事功的理想标的,有哪个词比它更适合表现刘邦空前的事功呢?然而,这个貌似必须的选择又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后面的问题:“大圣”确能帮助读者理解刘邦由凡即帝的成就,但它在此处的使用完全忽视了人物的道德因素。结果,刘邦的形象被不完整或有些歪曲地表现出来。历史叙述所遭遇的这种困境当然不是司马迁所愿意的,他甚至无需为之负责。但他毕竟不是自由的代言者,身在皇权之下,很难放开地表达想要表述的意义。

罗兰・巴特曾论述过其他历史学家的类似遭遇:“历史的文本性质决定了写作和阅读行为。历史学家不能自由自在地表达任何意义,他们被限定在已有的文字表现的可能性之内。”他进一步指出:“书写的只不过是来源于文化中心的引文主题。”事实上,在《史记・秦汉之际月表》的上述引文里,确能看到传统的政权转移理论借助文字表现的可能性限制了自身的延伸。该段引文可分三层:(1)秦朝旨在巩固统治的种种措施,反倒有利于平民起义者;(2)刘邦以布衣践帝祚,与“无土不王”的古理相背离;(3)他也许就是“大圣”,即使出身寒微也能受天之命而称帝。据其论述可知,司马迁以天命转移说对西汉之初的社会和政治变局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其核心观点就是,刘邦以“大圣”(尽管表述起来心里没底)得天命,从而代秦称帝。而这种天命与政权转移的理论一直可以上溯至《尚书》。

《尚书・多士》叙述了夏、商两代失去王权的历史,指出:“尔殷遗多士,弗吊,?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意思是讲,夏朝末代的王不听天命,大肆淫逸,丧失民心,天就命令商汤取代了夏;商朝末代的王也是同样的原因,失去了天命,而周受命取代了殷商。《尚书》的其他诸篇,如《大诰》、《召诰》、《康诰》、《酒诰》等,也持这套天命人心说来分析夏、商、周三代的兴替。同时,《尚书》又提出得天命者具有“圣”的特征。《多方》:“乃惟有夏图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时丧,有邦间之。乃惟尔商后王逸厥逸,图厥政,不蠲蒸,天惟降时丧。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诞作民主,罔可念听。天惟求尔多方,大动以威,开厥顾天。惟尔多方,罔堪顾之。惟我周王灵承于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这段文字认为夏、商的灭亡应归咎于当政者的“狂”而不“圣”,而周朝的兴盛则因为周王的“圣”且不“狂”。可见,《尚书》里早有因“圣”而得天命的观念。

文字表现可能性的限制为政权转移理论在《尚书》与《史记》之间的传承提供了保障。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第一,若以文字表现的形式看待先秦关于政权转移的不同理论,它们只有数种而已。作为历史学家的司马迁,必须挑选其中的一种或数种理论,以表达自己的认识。就《史记・秦汉之际月表》序言来看,他选择了将《尚书》奉为经典的儒家学说。第二,司马迁借用“天命――圣人――政权”等观念来解释汉初的变局,却没能超越它们,自然会沦为其传承者。在《尚书》的《多士》、《多方》诸篇里,天命转移意味着政权的更替,圣人顺从天意而受命;在《史记・秦汉之际月表》里,不同之处在于没有考量刘邦是否顺从了天意。刘邦之所以起事,在于沛人的胆怯退让:“(沛)父老乃率子弟共杀沛令,开门迎刘季,欲以为沛令。……萧(何)、曹(参)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诸父老皆曰:‘平生所闻刘季诸珍怪,当贵,且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于是刘季数让。众莫敢为,乃立季为沛公。”他们诛杀沛令后,谁也不敢为首,便心怀鬼胎地推给了刘邦。可见,司马迁也认为刘邦起义并非是顺从天意的举动,而是被人嫁祸的结果。不过,他没有深究刘邦与“圣人”间的这种差别,从而未能把握突破传统观念的机会。

关于司马迁的社会变迁观念,前贤的视角很多,或阐发其内涵,或究其渊源,或梳理其影响。至于《史记》相关文本的写作,注目者甚少,故略作探讨,求正于方家。(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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