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南水北调天津段水源保护方案发布

2008-07-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慧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7日电记者李慧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获悉,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批准《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线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在南水北调中线沿线四省市中率先发布工程两侧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明确规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为加强调水水质保障、输水设施安全维护,以及沿线生态建

设奠定了基础。

南水北调中线天津段全长约24公里,设计为暗渠式输水。方案规定,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为自工程输水暗渠箱涵外缘向两侧各外延50米,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医疗废水及有毒有害废液,禁止倾倒、填埋、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等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等。

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为自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线向两侧外延150米,方案规定在此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废水;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已排放、倾倒和填埋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限期内治理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