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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将发挥作用遏制过度包装市场氛围

2008-08-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日电(记者董山峰)今年9月14日是中秋节,虽然普通百姓暂时还没有感到关心月饼问题的必要性,但已经有人开始为一个月后百姓即将吃到的月饼而有所行动了。为摒弃生产陋习,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月饼市场供应,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近日联合向月饼
生产、经营企业发出了倡议,其中对节约资源,合理设计和使用月饼包装给予了强调。相关政府部门也正在采取措施,月饼过度包装问题正受到高度关注。

上述四协会的倡议书要求: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高度关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馅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新的政府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发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重视食品安全,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月饼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严格执行GB1985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月饼生产、流通、销售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重视节约资源,合理设计和使用月饼包装,提倡有限资源的可重复利用;不销售无QS标识的产品;委托加工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在包装的标签标识上标注可追溯性的信息;各月饼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应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价格,适度的包装,丰富的花色品种,进一步繁荣月饼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7月31日发出的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适度包装、节约资源专项工作的通知也谈到了从流通环节制止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并透露商务部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在商务领域组织开展以“适度包装、节约资源”为主题的抑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工作。商务部已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引导流通企业不生产、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不搭售无关商品。同时,要积极引导商品生产与流通企业在适度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面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流通环节对生产环节的引导作用,形成遏制过度包装的良好基础,杜绝过度包装商品进入流通环节。对重点流通企业,要密切联系、加强监督,切实把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落到实处。

另据透露,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2005年第33号)、《月饼》国家标准和即将出台的各项标准、规章,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指导商家采购和销售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包装标准的商品。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有关部门将对商品零售场所、饭店(酒店)等经营单位执行月饼等商品包装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将依法予以下架处理。

专家指出,中秋节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又首次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月饼是中秋节的重要标志。《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月饼市场整体运行良好,月饼作为传统节日食品的真实属性正在回归,而过度包装是影响月饼回归传统节日食品和普通百姓中秋幸福感受的不良因素之一。在离中秋还有一个多月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绷紧遏制月饼过度包装这根弦,及时采取措施,无疑将导引今年月饼市场的清新气象――2008年的中秋月饼将因担负起节约资源的使命而更加平实亲民,因而将更受百姓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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