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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伪”录取通知书

2008-08-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6日电(记者李玉兰)教育部发出第4次预警,提醒高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要依据自己的高考成绩、所报志愿核实其内容和形式,谨防上当。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教育部接到部分考生咨询,南开戈德进修学院招生代理宣称,招收的新生与统招生毕业享受同等待遇,拿到的本科学位证书可以在

网上查到等。经核实,该学院所招收的实际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另外,部分民办院校也称经国家批准,可计划外自主招生,并随意发放录取通知书,这些行为都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形式无关。

目前部分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并陆续发放录取通知书。教育部提醒广大高考生: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各省级招办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院校录取通知书上除了有录取院校的公章外,还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等字样。只有这样的考生入学后才有资格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才可能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考生收到自己未填报志愿的录取通知书要从上述网站核对相关录取信息,辨别真伪。

从2008年起,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及自考助学班等是不同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入学要求、学习方式、学历文凭等都有所不同。对此,考生和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如发现利用假录取通知书实施招生诈骗的行为要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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