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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两小时内处理赛事盗播

2008-08-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肖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肖一)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办的“中国版权制度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盗播奥运赛事的事件,有关部门能够做到在两小时内快速处理。这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版权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社会公众版权意识明显提高的一个

缩影。

根据监测,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结束后的3天时间内,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未经许可的盗播现象有1600多起,其中85%发生在发达国家,在中国仅有100多起。“每起我们都在两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快的是在20多分钟内处理完毕。”阎晓宏说,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主要由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的网站进行实时监控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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