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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托起的丰碑

2008-08-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董齐 本报记者叶辉 我有话说

为了原则,他对朋友从不讲情面;为了工作,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为了家庭,他下班干零活补贴家用。他离开后,却还留下3万元的债务;但是,他平凡的事迹却冲击着人们的心灵,感动着台州大地,许多网民为他设立网上纪念馆,赞美他的诗歌在不断流传。

2008年5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一条偏僻的街道中,走出一长列严装肃容

的检察官,行进中数不清的群众自发加入队伍,护送着人民的检察官金启和的灵柩前往殡仪馆……

反贪是他一生追求的事业

今年6月刚从路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位置上退下来的武国荣,与金启和共事27年,说起老战友感叹不已:“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反贪老兵,反贪是他一生追求的事业。”

1951年出生的金启和,路桥人,1969年入伍,1980年进检察院工作。1994年,路桥区检察院成立,金启和出任该院反贪局首任局长。

“那时反贪局才7个人,老金既当指挥员,又当侦查员,第一年就带领全局干警办理贪污贿赂案件14件。”武国荣回忆说。

长期的劳累损坏了他的身体,2007年2月15日,在领导和同事强烈的建议下,他才到路桥一家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他患了(非传染性)肺结核。休息10天之后,他又去上班了。10月29日,当他再去医院检查时发现,他已是肺癌晚期。

今年4月底,他的病情突然恶化,弥留之际,检察院领导问他还有什么要求。让在场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金启和提出唯一的愿望是希望能够身着检察官制服火化!老金的临终选择,震撼了每一位战友。

5月2日凌晨,金启和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拥有一双特别的眼睛

在台州路桥检察院,金启和是很多年轻检察官敬重的前辈,他们都说:“老局长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谁犯了事也逃不过老局长的火眼金睛。”

2004年,反贪局接到一件重大贪污贿赂案件,证据表明,台州桐屿街道工办主任郑某有嫌疑,但刚立案,郑某就拿着一万元赃款来检察院自首了。当同事觉得可以结案时,老金却坚持提审郑某,终于,一个窝案被揭露出来。

老金还有个本领就是读账本。为了学会分析账本,老金有许多做会计的“参谋”。“好多资深会计都是老金的好朋友,他们经常被老金请来帮忙,慢慢地,老金也成了查账能手。”他的一位同事这样告诉记者:“整个路桥反贪局,没人不佩服老金的那双眼睛,他总是能从看似正常的账面上看出问题。”

其实,金启和只有初中学历,他是凭着勤奋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的。

原则面前他铁面无私

金启和办案,天王老子来说情也没用。路桥区副检察长陈晓风说:“他能把说情人骂出办公室,要是说情人还带着礼物,他还会当面把礼品给扔出去,让送礼的人下不了台。”

但老金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闲暇时喜欢种花,钓鱼。但他的朋友很少。他常常对年轻检察官说:“干我们这行,一定要少交朋友。”在他眼里,这是一名检察官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1997年,儿子金斌高考落榜后希望父亲找找人,给自己找个稳定点的工作。他断然拒绝:“你的工作还要你自己想办法!”为此,金斌吃了11年的苦头。

老金有空时,喜欢跟亲家刘显法喝酒聊天。一次,刘显法的好友出了经济问题,正巧是他主办。老亲家请他关照,他也是一口拒绝。

刘显法说:“后来我明白了,老金是一个确定了原则就不可动摇的人。”

他是标准的“穷官”

临终前,骨瘦如柴的老金拉着老伴的手愧疚地说:“你怎么会嫁给我这样的人?受这么多苦。”陈珠凤泪流满面。

1997年,为儿子结婚作准备,老金在妻子家宅基地上造新房子,可要花10万元,钱不够,他只好向亲戚借了5万元。

从此,5万元债务成了老金的沉重负担。为还债,妻子在家穿节日灯,多时一个月能赚到三四百元。老金下班后就帮妻子捋灯绳。10多年下来,老金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结下一层厚厚的老茧。一到冬天,虎口就会裂开,渗出丝丝血来。11年下来,总算还了2万元。

老金走了,带着他对反贪工作的眷恋和遗憾,带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金启和虽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他干净干事,坚守一个人民检察官的职业操守和共产党员的品质,这就是他留给我们最好的精神财富!”路桥区检察院检察长郑舟生动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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