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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德育于教学实践中

2008-08-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素贞 张金环 我有话说

在学校道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尽管我们强调回归生活的德育应当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受教育者的主体参与和情感体验,但这同时,教师的主导作用仍不容忽视,甚至可以说,在德育向生活的回归过程中,教师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德育是一种触动人的心灵的教育,德育的魅力就在于能触动人

的心灵,能把人性中最美的东西激发出来。真正深入内心,真正触动人的精神领域的德育过程本身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沟通与融合,而在这种沟通与融合的过程中,教师的引领作用不可替代:必须先有真情实感的教师,才会出现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同理,必须首先有真切感受的教师,才能有真切感受的学生,只有自己首先感动了,才有可能感动或感染学生。

不论知识的传授,还是将知识内化受教育者的过程,都要求教育者有很强的专业知识结构。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德育不仅要求教育者具有哲学、伦理学等学科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他们具备一般文化背景性知识以及教育专业知识,比如教育、心理及教育技能等知识。“教师与其他非专业人士的专业区别并非在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上,教师的专业特质在于教师能用受教育者更容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高效率地完成对受教学者的教育。”如何能将日常生活的伦理准则和人际交往规则传授给学生,使他们不仅乐于这个传授过程,而且接受这些规范、准则,进而在接受这些规范准则的过程中,他们的思想、道德意识也发生了改变,他们的德行也因而在这个过程中开始了成长,这当然离不开具有专业知识结构的教师的努力。

在教学实践中,以学生真实的生活为背景,选择符合生活真实的道德事件,营造切合实际的道德价值冲突,是内化学生的道德知识、培养学生的道德理性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华东师大陆有铨教授认为,“合乎责任的行为不一定是道德的行为,只有出乎责任的行为才是道德的行为。所以人文精神的养育,‘以德育人’的关键,是要使学生的行为出乎责任,而不是符合责任。”这里的“出乎”,指的是受教育者不仅已经掌握所学的道德规范、道德知识,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将所学的知识、规范内化为他思想中的部分。能够“出乎”责任的人,不仅会有道德的行为,他们还具备了一定的道德理性――对生活的批判、反思与热爱并行。

所以,令学生知道一些规范和准则也许比让这些规范和准则改变他们的生活更容易些。而在如何“内化”这些道德知识,如何培养能够“出乎”责任的人的教学实践中,开发学生真实的生活资源,创设符合生活实际的道德情境,让学生在身临其境的道德事件中产生道德冲突与道德反思,应该是一个值得尝试和探索的选择。因为,基于学生真实生活的道德事件总是能够唤起学生真实的道德情感,能够诱发起他们的道德冲突并激发起他们的道德思考。因为这些思考,加深了他们对道德知识的理解和感悟,也使他们在道德理性的路途中开始了起步。

(作者单位:石家庄学院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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