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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纵横谈

2008-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邢福义 我有话说

“×以上”是一个重要的段位表示法。这一表示法,以×为定位起点,划出一个往上延伸的级度段,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语法格式。从文言到白话,从上古到今天,这一格式的使用屡见不鲜,而且在现当代有了新的值得重视的发展。

先让我们提三个问题,从三个角度观察古人笔下的这一表

示法。

问题一:这一表示法中,充当定位起点的词语是一些什么样的词语?观察可知,凡是用来作为定位起点的词语,全都具有级度性,即代表在特定时空序列中某个可以往上升高的级度。从语言形式上看,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包含数字的词语。用来表示段位起点的数量或次序。比如:庚午,诏诸士卒年六十以上罢归于家。(《晋书》帝纪第三)“年六十”表示统数。又如: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汉书》卷十)“什四(十分之四)”表示分数。再如:文武官五品以上给楼船。(《北史》卷一十二)“五品”表示高低次序。第二类,是表示具有等级属性的名词语。比如:县令以上,加导斧车。(《后汉书》志第二十九)庶人以上,莫不蒸尝。(《晋书》志第八)例中“县令”为官职,“庶人”为社会地位。有的表示以某一名物为代表的时空位置。比如:盖唐、虞以上,事难该悉。(《北史》卷四十七)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大学章句集注》序)例中“唐、虞”为时间位置,“修身”为空间位置。诚然,凡是不具有级度性语义特征的词语,不可能成为定位起点。比如“湖光山色”,不能说成“湖光以上、山色以上”。

问题二:这一表示法中,“以上”是否包括作为定位起点的“×”?换句话说,“以上”是包括“×”,还是排除“×”?观察可知,古人使用的“×以上”是一种包括式,而不是排除式。有的时候,可以意会。举个容易理解的例子:他的官虽是知府,只有道台以上的官请他吃饭,他或者还肯赏光。(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32回)论官职,道台高于府台,“道台以上”肯定包括道台。有的时候,还可以通过一些特定形式去理解。比方,在×前边加“自”。如: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商君书》境内第十九)自×以上等于说自×起,自然包括×在内。跟“自”同义的,还有“由”和“从”。如: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荀子》富国篇第十)

问题三:这一表示法中,往上延展的级度段有没有终止点?或者说,是否“封顶”?观察可知,就“×以上”本身而言,是起点明确,终点模糊的。比方“年六十以上”,“上”到多少岁,并不限定。有的自然可以意会,比方“侍郎以上”,肯定不会“上”到包括皇帝在内。不过,这只是靠知识来推断,格式本身并不提供有关信息。那么,如果需要“封顶”,怎么办?古人采用了以下办法。首先,是“×以上”后边加“至”或“至於”,形成“×以上至Y”之类格式。例如: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汉书》卷二)其次,是“×以上”前后加“自……至”之类,形成“自×以上至Y”之类格式。例如: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蚕衣为朝服。(《后汉书》志第三十)再次,是用“以下”对照限定,形成“×以上Y以下”或“Y以下×以上”的格式。例如:调诸路猛安谋克军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者,皆籍之,虽亲老丁多亦不许留侍。(《金史》本纪第五)此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以上”后边指明数量范围,从而使“以上”受到了明确的限定。例如:于是大定百官,置太师、丞相,自大司马以上七公,位皆上公,绿?绶,远游冠。(《晋书》载记第二)

了解过去,可以更好地认识现状。在现代汉语里,“×以上”这一古老格式不仅继承下来了,而且有所发展了。引起发展的动因,是这一格式在含义上有时可能导致歧解。这需要把“×以上”和“×以下”联系起来加以讲说。如果说,“×以上”是以×为定位起点,划出一个往上延伸的级度段,那么,“×以下”便是以×为定位起点,划出一个往下延伸的级度段。跟“×以上”是包括式一样,在古人笔下,“×以下”也是包括式。例如:自诸侯王以下莫不震恐肃敬。(《汉书》卷四)这里用了“自”,肯定包括诸侯王。又如: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旧唐书》卷五十四)。凭理性意会,“九十以上”肯定包括九十,“七岁以下”肯定包括七岁。然而,有一种特殊情况,这就是:“×以上”和“×以下”同现,×所指相同。比如,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第六)又如:如初数以下者,加减损益,因循前率;如初数以上,则反其衰,归于后率云。(《旧唐书》卷三十八)对于这类×所指相同的用法,人们会提出疑问:如果恰好就是“中人”,恰好就是“初数”,怎么归划?

其实,按古人的理解,在“×以上”和“×以下”对举使用的情况下,“以上”用于包括,“以下”用于排除。如上例,“中人以上”包括中人,“中人以下”排除中人;“初数以下”排除初数,“初数以上”包括初数。然而,这毕竟只是一种心理认同的朴素说法。假若有人硬要较劲,打起官司,光靠朴素的认同感是不行的。说个小故事。甲方跟乙方买货,合同上写了“货到全交款”。乙方给甲方发了一部分货物之后便向甲方要钱,但甲方一个钱也不给。乙方的理解是“货到,全交款”,甲方的理解却是“货到全,交款”。于是打起了官司,最后法院只好这么判决:乙方给了甲方多少货物,甲方就给一方多少钱。这件事,见于《语文建设》上发表的一篇短文。

为了文字表达的精确,今人在“×以上”的使用上动了不少脑筋,作过这样那样的尝试,先后出现了三个新兴格式。其一,“×或×以上”。例如:今年的试题以1977年入学的高等学校本科的优秀学生为对象,试题的难度是以这批优秀学生能取得及格或及格以上的成绩为准。(《人民日报》1981年6月16日)这里,用“及格或及格以上”。其二,“×及其以上”。例如:凡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要报国家计委(技改项目报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备案,……(《人民日报》1991年8月30日)这里,用“1000万元及其以上”。其三,“×及以上”。例如:地震使四川、甘肃、陕西和重庆共有23个地市、110个县的供电受到影响。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受损247座,10千伏及以上线路受损1643条。(《人民日报》2008年5月26日)这里用“35千伏及以上”和“10千伏及以上”。

这三个格式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它们都首先明确肯定包括×,然后再明确肯定包括比×更高的级度。如果起个名目,它们可以叫作严密式。至于这三个格式的语用效应,比较地说,第三个格式最为简练。第一个格式,需要重复使用充当×的词语,有时会显得冗赘。比如说“35千伏及以上”,要比说“35千伏或35千伏以上”方便顺口。第二个格式,也嫌比第三个格式多了一个“其”字。正因如此,近年来第三个格式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那么,新兴格式产生了,传统格式是否会消失呢?不会。语法格式的发展,往往是累积性的,而不是取代性的。传统的“×以上”包括式和新兴的以“×及以上”为代表的严密式,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都会由于具体场合的不同需求而被选用。在需要精确描述的场合,人们会使用“×及以上”严密式。请看这个例子: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年6月27日)这里用“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如果说成“助理教授以上职位”,那么那些身在海外的助理教授们就会嘀咕:自己到底是否符合条件?可见加个“及”字十分必要。不过,话说转来,“×及以上”毕竟属于书面语说法,并不口语化,因此,在一般的场合,在意思不会受到误解的情况下,人们还是会继续使用传统的“×以上”包括式的。比如:当今世界存在的主要宗教,佛教、犹太教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江泽民《论宗教问题》)这是个政论文作品中的例子,其中用“两千年以上”,意思已够清楚,如果说成“两千年及以上”,反而别扭。再比如:本人愿如此服务五十年以上。(方方《桃花灿烂》)这是个文学作品中的例子,其中用“五十年以上”,符合说话口气,如果说成“五十年及以上”,便太不自然了。总之,新兴的严密式和传统的包括式会共存共处,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这一点,符合汉语朝着表现力越来越强的方向不断发展的总趋势。(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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