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8年第4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予以公告,并将违法网站名单依法移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值班总编推荐] “养老”变“享老”,拓展经济新蓝海
[值班总编推荐] 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 ...
[值班总编推荐] 共建“一带一路”助力构建中国-中...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营造有利的创新环境就能赢得先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