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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每一份渴望 共享同一片蓝天

2008-09-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小兵 张凌云 我有话说
第13届世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北京召开,148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千名残疾人运动员将相聚北京,向世人展示他们非凡的勇气、力量和追求。北京也将以更加人性化、更加无障碍的环境迎接残奥会的到来。残奥会筹办历经七年,
不仅使“超越、融合、共享”的残奥理念与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交相辉映,也给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残健共融,这是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亮点,是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个闪光点,是改善民生的一个重点。中国社会,残疾人与普通人一样,正在共享同一片蓝天。

用法律保障平等与参与

“感谢社区残协帮我解决了终身大事,使我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前不久,残疾姑娘回亚楠来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何家坟社区残协,拉着残协主席许金环的手说道。原来,回亚楠因与外地人谈恋爱,遭到了亲属的反对。社区残协了解到她遇到的困难,随后向司法所进行了相关法律咨询,又将回亚楠的三位长辈请到社区居委会,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使她的亲属理解了她。

我国有8300万残疾人,他们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和能力,但由于受到自身残疾的影响,在实现权利和价值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障碍。以法规化、制度化保障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的权利,是中国政府一以贯之的目标,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50多部涉及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

1990年通过并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此次修订,突出体现了一种平等理念。它告诉人们,残疾人不是一个只需要同情和施舍的群体,他们和健全人一样,都需要社会创造良好条件让他们可以充分参与并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残疾人立法,维护残疾人权益,改革开放后这个车轮在加速旋转。我国还颁布实施了《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其他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诉讼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支撑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

北京残奥村和平广场上竖立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纪念墙,是残奥会历史上首面以联合国公约为主题的纪念墙。这部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它一方面强调对残疾人经济、社会、政治等各项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要求各国采取具体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今年6月,我国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有关法律专家指出,我国立法机关对《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批准,无疑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乃至整个人权事业的发展。

2002年中国残联设立维权部。截至2007年底,全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677个,办理案件2万多件。2003年,中国残联维权热线开通,为残疾人反映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家住北京西城区的肢残人老何告诉记者:“我们都知道中残联和北京市残联的维权热线,接电话的同志都很热情,解答也特别有耐心。上次我朋友遇到拆迁补偿问题,就是通过打热线后找到相关部门得到了解决。”

残疾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许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当选为人大代表或被推荐为政协委员,成为参与国家事务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力量。

向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迈进

北京的小赵因智力残疾,从培智学校毕业后一直在家,不会与人交流,没有生活能力,每天沉默寡言,成了全家人的一块心病。进入“手拉手”职业康复基地后,人人关心她、帮助她,让她自卑的坚冰开始融化,她学说话,学习生活自理。现在她自己会发短信,敢在大庭广众面前唱歌,还开始买化妆品,恢复了女孩的天性。

康复是降低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开发代偿功能、提高其能力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前提。对残疾人而言,最大的渴望莫过于身体或精神的康复。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城市和中等以上发达地区的农村,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这一目标,无论是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还是对每一位残疾人的康复,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由此大幅提速。短短几年,适应我国国情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模式已初步形成,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服务网络、业务格局更加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加强;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逐步壮大;社区康复工作在示范区培育活动的带动和社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的大环境下稳步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逐步成为现实;“爱耳日”、“爱眼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康复知识普及率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已有1330多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逐步变成现实。

努力普及教育实现就业

福建龙岩市的段建莉半身瘫痪,靠拐杖行走。倔强的她不甘心向命运低头,开过服装店、书店、打字店,最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开了花店。作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受益者,她参加了残联举办的免费插花艺术培训。7年过去了,她的花店在龙岩市渐渐有了名气,从最初的不到5平方米,发展到现在的38平方米。她想在自己的花店内,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培训,带动他们创业。

据北京市残联教育就业部的王副主任介绍,北京市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情况可以总结为“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出得去”。“进得来”即不让一名残疾人因贫困而失学;“留得住”即通过采取种种资助措施鼓励残疾人不断学习深造;“学得好”即在教材师资考试等方面充分照顾残疾人的特点,使他们能像健全人一样学好知识;“出得去”即让残疾人学三项技能,会两项技能,掌握一项技能,从而能在社会上立足。

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残疾人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就业较其他人群存在更多的困难和问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2007年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更好地保护和促进了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将原来只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具体措施,提升为法律制度。

中国残联正在协调有关政府部门,研究通过建设托养服务机构,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和就业训练,使这一部分最为困难的残疾人能够通过劳动得到康复,甚至回归社会实现就业。

要实现平等,根子在教育。接受教育不仅是残疾人取得生存发展能力的手段,也是其分享人类文明和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十五”期间,我国普通高校累计招收残疾学生16000余人。“我一直都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尤其是在受教育方面。”北师大研究生、无臂青年贺世民对记者说。2002年,他高考成绩十分优秀,在各级残联及教育部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与此同时,残疾人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残疾人教育已初步形成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截至2006年,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已累计投入近5.5亿元人民币。“希望工程”、“春蕾计划”都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资助范围。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相继开展了“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项目”等,累计投入近1.5亿元,共资助贫困残疾学生近9万人次。残疾儿童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达到80%。

体育与文化焕发精彩

何军权1976年出生于湖北荆门的一个小乡村。3岁那年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失去双臂。1995年,他参加了荆门市残联组织的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从此与体育结下不解之缘。何军权为此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2004年9月在雅典举行的第12届残奥会上,何军权勇夺4枚金牌,其中破3项世界纪录。加上残疾人世界锦标赛及各大世界公开赛,何军权目前已获得21次世界冠军,近50次全国冠军。

发展体育运动对残疾人来说,有着特殊需求和特殊意义。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在雅典第12届残疾人奥运会上,取得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双双第一的优异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我国2007年成功举办了第7届全国残运会和第12届世界夏季特奥运动会。与此同时,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进一步开展,推行残疾人自强健身计划,举办残疾人群体项目的竞赛和培训。

近年来,残疾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活动十分活跃。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先后出访瑞士、美国、澳大利亚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举行了数百场巡演,所到之处无不引起轰动,被誉为“美和友谊的使者”。残疾人文化生活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更多残疾人参与到文化活动之中。截至2007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共开设省级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35个,举办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比赛及展览58个,已成立残疾人艺术团队19个。

“无障碍”体现于细微处

“衣食住行,对我们来说,出行的便利尤为迫切。”家住北京丰台的肢残人王女士,靠轮椅代步十多年了,以前上哪儿都得有人陪着。现在,她出了家门就能乘坐无障碍公交车,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残奥会筹备期间,北京加大了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建设,为届时参加残奥会的坐轮椅的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目前残奥会各场馆的固定无障碍设施均达到了国家规范要求,国家体育场等5个场馆达到了国际水平。残奥会赛时将开设16条公交专线,投入400辆无障碍公交车供赛会使用,8条轨道交通线123个车站都至少有一个出入口能满足轮椅乘客从地面到站台的出行需求,新增42部爬楼车和109部升降平台,还组建了我国第一支无障碍出租车队,长城、故宫等重要景点已实现通行无障碍。另外,残奥会22个定点医院、16家残奥会签约酒店根据实际要求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奥组委出版了无障碍指南等出版物,启用了无线助听和视频手语翻译软件。

中国残联和建设部等相关部委于2004年命名了12个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成100个无障碍建设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得到加强,推动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在重点公共场所建立信息屏幕系统,为聋人提供手语翻译或者书面语文字交流援助,从而确保残疾人能够充分、有效地融入社会生活。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发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残疾人事业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但我们相信,北京残奥会的举办,将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越加深远,广大残疾人将更加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社会将更加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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