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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立法听证促进立法民主

2008-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魏文彪 我有话说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不久前就有关房地产事项举行立法听证会,上海人大公众网对听证会作全程文字直播,这在上海尚属首次,让很多听证陈述人颇感意外,也给关心此项立法却无缘听证的人一份惊喜。

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这样举行立法听证会,首先有利于培育市民参与立法及其监督工作的热情与公民意识。显而易见的是,如果立法工作仅仅是由立法机关悄无声息地“关门”进行,大多数民众不但会不知晓相关立法工作的进程,而且还会因为被排斥在立法工作之外而对立法事务变得越来越淡漠,反之,如果立法机关就相关立法邀请市民参与听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就不但可以让民众对相关立法进程更为了解,更可以因此而提高民众对于立法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的参与兴趣,让更多民众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包括立法在内的公共事务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与现代公民意识。

通过网络对听证会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更有利于强化民众对于立法听证活动的监督,有利于促进立法听证活动更为“实质性”地举行,避免可能出现的听证“走形式”现象出现,可以因为存在公众更为广泛的监督而使立法听证活动更为公正地举行,使立法听证活动的实际意义得到实质性提升,并因此而消除民众的相关疑虑,提升立法机关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从某种程度上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全程直播相关立法听证会过程,实际上也是更为直接地引入公众对于立法机关本身的监督。人大由民众选举产生,反映与维护民众利益是人大的天职,所以民众有权对人大及代表工作进行实质性监督,人大机关理当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到对于自身的监督当中来,如此,人大在包括立法等事项上代表民众利益的意识与作用就能得到更大程度上的提升与发挥,从而有利于促进人大更为积极有效地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促进民众权益保障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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