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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奥会与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精神

2008-09-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晓朝 我有话说

北京奥运会胜利结束,北京残奥会又拉开了帷幕。可以说,在过去的20多天里,中国人民经受了一场人文精神的大洗礼,而残奥会的召开,将继续引导我们深入思考两个问题:举办残奥会的意义何在?残奥会与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有什么关联?

由于种种先天或后天的原

因,人类社会一些成员的心智或身躯会出现障碍或残缺,这种情况古已有之,各国皆然。神话故事是远古人类生存状况和社会心理的投射,神话中有众多神灵;然而,就连神灵的行列中也有身躯残废之神。例如,古希腊神话中的火和锻冶之神赫淮斯托斯,他是天神宙斯和天后赫拉的儿子,但一生下来腿部就有残疾。但赫淮斯托斯身残志不残,他冶炼金属、建造神殿、制造武器,技艺十分高超,被认为是工匠的始祖。

既然自有人类开始就有了残疾人,那么每个社会都会面临如何看待残疾人的问题。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残疾人其实和健全人没有根本差别;他甚至认为,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每个人都是残疾人。但柏拉图认为残疾人最好“在家治疗静养,不要被迫去和别人竞争或比赛。”这种看法无疑是不对的。历史表明,残疾人虽有残疾,但仍旧可以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中国历史上,“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后人的尊敬。

现代社会由于战争、疾病以及生活中的意外等多方面原因,残疾人的数量大大增加。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发展阶段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人类的组成部分,就如年龄、性别、种族一样,是人的个体的多样性、差异性的一种表现。残疾人虽然心智和身躯出现了障碍,但他们作为人依然享有健全人一样的权利。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到:“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发挥残疾人的潜力,这是尊重和保彰人权的根本要求。以人道主义的情怀关爱残疾人是文明社会应尽的道德义务;健全人尊重残疾人,也就是尊重自己和尊重生命。

我们知道,残疾人参加体育运动最早是从康复治疗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了大量残疾人。医生们发现伤残军人参加体育活动有利于身体康复,这就催生了现代康复医学。以康复为目的的体育活动产生的效果不仅仅是康复,残疾人在体育运动中不断突破身体局限和心理障碍,还弘扬了一种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

残奥会的诞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残奥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1948年伦敦第14届夏季奥运会期间,英国的神经外科医生路德维格・格特曼爵士和一些热衷于残疾人事业的知名人士,为一批轮椅运动员组织了自己的运动会,被称为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4年后,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联合会在英国成立,并于当年举办了首届国际残疾人运动会,这是残奥会的前身。1960年,来自23个国家的4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罗马参加了第9届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这届运动会后来被国际残奥委会确定为首届“残奥会”。从那以后,残奥会的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而参加本届北京残奥会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47个,运动员有4000多名。残奥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的重要一员,她将人类所追求的尊严、价值、人道、博爱的伟大精神融入奥林匹克运动之中。

残疾人需要平等的机会,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和能力的发挥需要消除障碍和特殊的扶助。只有消除歧视、偏见和愚昧等陈腐观念导致的不平等现象,才会有一个充满爱的社会,一个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社会。举办残疾人体育盛会,就是要向全社会展示残疾运动员的顽强精神,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关心残疾人,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是在用身体和意志证明自己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表现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勇气。残奥会以其强烈的感染力和特殊的震撼力为世界增添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残疾人参与体育竞赛,以其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乐观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为世人所瞩目,给人以启迪。北京残奥会将使全世界都能感受到人道主义精神和人文奥运理念在华夏大地上的升华,都能感受到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铿锵脚步。

本届残奥会在北京举行是中国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北京残奥会奉行的理念是“超越、融合、共享”。所谓超越就是超越自我、挑战极限,体现了残疾人超越生理和心理障碍的勇气和信心,体现了残疾人渴望平等参与的诉求。所谓融合就是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团结、和平、和谐的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文精神融合在一起。所谓共享就是让残疾人与健全人在奥林匹克运动和社会生活中共享欢乐、友谊、梦想与成功,共享社会文明的成果。

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不仅在物质方面,而且表现在思想方面。通过举办残奥会,中国人民一方面将借鉴世界人文主义的精髓,另一方面将把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融入世界。那么什么是人文精神?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又是什么呢?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术界、思想界对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人文精神进行了多次大讨论,逐步形成了共识:人道主义是人类的优秀思想。古往今来,社会更迭不断,人道主义思想却一直在继承和发展。中国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革事业需要宏扬人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需要人道主义伦理原则的规范,繁荣发展文化事业需要人道主义的支撑。当代中国社会进程与人道主义不可分离。上世纪90年代进行的人文精神大讨论也使中国人认识到,人文精神是一种人类的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它有人文,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文化。

在探讨人道主义、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同时,中国思想界还大力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人文精神进行总结和阐发,宏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究竟应当怎样概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精神,学者们的意见至今不一,但把自强不息作为中国人文精神的一个基本要素这一点则是共识。

张岱年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作过概括。他认为《周易大传》中的两句名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天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于此,君子处世,应像天一样,自我力求进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永不停息;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

自强不息揭示了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动力。我们的先哲通过观察宇宙万物变动不居的现象,提出了“自强不息”的思想。天体永不停息、周而复始、不知疲倦地运行。没有谁要求它这样做,其动力完全来自其自身。同样,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动力也来自于自身,来自她的成员对国富民强的不懈努力,来自对民族自立、自尊、自强的强烈渴望,来自对至善理想和人生价值的执著追求。就民族、国家的发展而言,在民族兴旺发达、繁荣向上时期,人们总是怀着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勤奋劳作;在外敌入侵、民族危亡的关头,自强不息的精神则激励人们顽强地反对侵略,反抗民族压迫;就个人的人生价值而言,自强不息表现为仁人志士在强暴面前坚持正义、宁死不屈,在人生遭遇挫折时则奋发图强,为实现理想而不懈奋斗。

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与残奥会的基本精神是完全契合的:举办残奥会既是对人道主义和人文精神的彰显,也是对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宏扬。残奥会是各国各地区残疾人运动员的一个大赛场,也是一个大舞台,更是一个大课堂。各国各地区残疾人运动员在这里顽强拼搏,上演一曲又一曲挑战生命极限的壮歌,用他们的英姿在天地间书写出一个闪烁着人道主义光辉的大写的“人”字,而我国人民在这个大课堂里将进一步振奋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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