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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理念

2008-09-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张广在《理论前沿》2008年第15期撰文认为,志愿服务是一项以自觉自愿和不计报酬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的全球性社会事业。从本质上说,和谐社会理念与志愿服务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和谐社会理念注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注重维护社会的稳定、公平和公正,提倡团结互动

、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追求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融合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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