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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出台支持外贸出口十项措施

2008-09-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通讯员 王蓓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9月11日电(记者高建进通讯员王蓓)为促进福建省外贸出口发展,增强福建省外向型经济活力,福州海关今天正式推出《福州海关支持福建省外贸出口十项措施》。

具体包括:福州海关将增设出口审单专门机构,专门负责出口报关单的专业审核,指导企业开展预归类工作;设立集咨询、投诉等多种功

能为一体的24小时出口通关服务热线,提供“一口接收、首问负责”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货物F通道的适用范围,将F通道通关模式扩大到AA类和A类出口企业的非涉税非涉证货物,加快信誉良好企业出口通关速度;建立出口区域通关常态机制和专人协调制度,扩大出口区域通关适用关区范围,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坚持七天工作制,提供“无假期”出口通关服务,提高出口通关时效;设立电子口岸呼叫中心,扩大“网上支付”、“网上担保”,推进加工贸易无纸化手册和联网监管;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出口预警监测分析,为地方政府决策和企业应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为出口企业和报关中介提供专业培训,及时了解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出口通关问题;在重点打击出口渠道的各类走私违法活动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理性执法理念,实事求是处理出口归类差错,优化外贸出口环境;加大知识产权海关边境保护力度,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扩大出口,维护良好的外贸出口秩序,促进福建外贸出口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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