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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货币竞争”现象论析

2008-0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宁 我有话说

在中国近代,币制非常混乱,竞争非常惨烈。这种无序的货币竞争发端于18世纪下半叶,到晚清时期渐趋严重,在清末民初达到顶点,最后以南京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完成而宣告终结。主要表现为:新旧、官私、中外各种货币相继进入市场,“错出而无统”,在不同的经济层面自由流通,相互竞争;在每一类型货币的内部又有许多品种,同一

地区也流通着不同的货币,而不同地区又各有流行的货币和计算标准;货币之间无稳定比价,因供求关系变化和金融业的操纵而波动无常,即使银货币也不以实际含银量相互作价。这种混乱状态,与哈耶克的货币非国家化理论所描述的货币自由竞争非常接近。

近代货币竞争的成因

关于近代货币竞争的成因,以往的研究多归于晚清的政治环境,认为“主要由于国内政治秩序的破坏和国际间丧失主权所致”。但是,这一现象由来已久,早在鸦片战争前就已具雏形,因而需要从清代货币政策延续性的角度作出新的解释。

清前期的货币政策具有分散放任的特点:其一,政府只负责“钱法”,即制钱(本朝官局铸造的铜钱)的发行管理,银两由民间自由铸造,成色重量无统一标准;其二,分散铸币,即制钱由中央和地方共同铸发,各省可随时奏请设立省铸币厂,自行管理,按户部制定的标准核算,办理奏销;其三,银钱的市场比价不定。

鸦片战争后,中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货币问题日渐凸显,但清政府依旧沿用旧的政策来处理新的货币问题,使货币竞争渐趋白热化。一是对外币和私票采取放任政策。18世纪下半叶,为适应经济发展,中国民间自发引进了两种新货币――洋钱(外国机制银元)和私票,开始突破银钱并用的旧币制。因无关“钱法”,清政府循例未加干预。到道光年间,当局怀疑二者与银贵钱贱有关,命各省督抚讨论对策。但各省督抚不懂金融,奏复都是“听从民便”、“勿庸议定章程”,于是放任政策由此确定。二是在币制改革初期沿袭分散铸币的旧制。光绪年间,清政府相继发行银元(龙洋)、铜元、官票等新式货币,不但未解决主流货币与币制统一问题,反而陷入了新瓶装旧酒的误区。当时开铸龙洋是由地方督抚(张之洞)申请,在广东(1890年)、湖北(1894年)等省试办的。甲午战后,清廷主动要求“沿海、沿江各省自行设局”,加以推广。铜元的发行也是在广东等省自行试办(1900年)后,清政府于1902年命令“沿江沿海各省督抚筹款仿办”的。有此成例,各省奏请开设官银钱局,发行银钱票,清廷也一概照准。先后有18省开铸银元,15省开铸铜元,22省开设官银钱局。与之相比,户部的造币总厂(1905年成立)和户部银行(1907年成立)问世较晚。因此,清廷的币制改革又走入地方化的歧途。总之,在“外重内轻”的形势下,清政府分散铸币的政策不仅增强了地方督抚的财权,更使各省铸币厂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户部的监督。

当然,由于列强的侵略,导致中国主权的不断丧失,本币不能得到政府强有力的保护,致使中外货币同处于自由竞争的状态,金融的主动权逐渐向外方转移,这就更加恶化了中国的金融环境。据统计,当时外国银元、外国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和周边国家的纸币约占全国流通货币总量的30%。

货币竞争的必然性与过渡性

到清末民国时期,货币竞争现象备受诟病。清政府也承认“中国圜法紊乱,匪夷朝夕”。外国人士更认为“币制之坏,至中国而极”,“中国的币制是任何一个重要的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制度”。这些批评自有道理,但如果历史地看问题,我们也必须承认在这种“混乱”的货币竞争表象的背后也蕴含着某种必然性。

回顾世界各主要国家币制演进的历史,在近代化初期往往都要经历一个市场驱动的诱致性创新阶段。其作用有二,一是市场化的成功具有示范效应,能吸引支持者,减轻变革阻力。在晚清,外币就起过这样的作用。光绪年间,许多朝野人士从中看到了西方币制的优越性及中国社会对币制变革的迫切需求,纷纷指出:“中国不自印钞票,自铸银币,乃使西人以数寸花纹之券抵盈千累万之金,以低潮九成之银易库纹十成之价”,于是开始呼吁“仿造西法办理”,“明以收回权利,暗以便益民生”。这说明外币的进入对清政府的币制改革形成了直接动力。二是市场力量比政府行为敏感,能率先发现制度的不均衡,随之而来的自发创新可以筛选出有效策略。甲午战争前后,一些稍知外国币制的官员建议仿铸“洋式铜钱”以补救钱荒。但因其类似传统的不足值大钱,清廷不敢轻试。而广东当局因为看到“(香港)当十铜仙,内地商民间亦搭用”,于是“试铸以资周转”,结果大受欢迎,获利不菲,机制铜币遂得以推广。

依靠诱致性创新引进新式货币,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它只是币制变革的导入阶段。货币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要求迅速转向中央政府统一主导的强制性变迁。但清政府囿于成法,未能及时转变角色,致使币制变革长期停留在导入阶段,诱致性创新的边际收益递减,负面作用反而日益增长。货币体系日益混乱,形成世界金融史上罕见的多元本位,因而招致前述批评也就不难理解。直到清末新政时期,清中央政府才关注币制统一问题。设法限制、裁并各省铸币厂,在1907年将全国铸币厂归并为10家,名义上由财政处和户部统辖。同时,着手制定币制改革的总体规划。1909年颁布《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次年颁布《币制则例》、《新币发行后旧币处理办法》等法规,决定统一货币发行,逐步收回禁止旧币,结束货币竞争。但清政府很快就灭亡了,继起的民国政府颁布的《国币条例》等法规继承了这一政策。

民国北京政府规定全国财政收支以银元为本位,通过垄断大银元(袁大头)发行并支持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渐进方式推进币制统一。据1924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19省的48个重要城市的调查,袁大头和中、交两行兑换券成为“最通用”的货币。此外,政府尝试用强制手段限制外币。1917年全国财政会议通过《推行国币办法》,规定财政税收机关不得收受外币。地方政府也屡有限禁外钞之举。1924年,广东国民政府颁布首个禁用外币法令――《行使外币取缔条例》。以上努力,为南京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货币竞争现象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折射。在传统社会的晚期,国家减少了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在货币领域,自大明宝钞失败后,国家的货币权经历了长期的退缩,“听从民便”、“不与民争利”是主流观念。清末,在重商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潮的推动下,朝野逐渐接受政府应主动促进经济发展的观念,统一货币发行权随之提上议事日程,这是转型期国家权力扩张的一部分。来华考察币制的美国专家精琦在谈论“改革之难点”时,对此有透彻的判断:“创设通国一律圜法,政府之权力,务须强盛,并应使政府之权力,直达民间方可。……中国政府向与民间隔阂,今设新圜法,其权应行推广。”到20世纪30年代,国家渐趋统一,政府有了实现币制统一的能力和希望,统一币制的事业通过废两改元(1933年)和法币改革(1935年)终告完成。

货币非国家化理论倡导赋予个人或机构发行货币的权力,反对国家垄断货币;认为货币竞争的效率更高,有助于货币价值的稳定。在世界金融史上,少数国家和地区在短时期内出现过货币竞争的局面,如18世纪的苏格兰、法国大革命期间、18世纪末的孟加拉、19世纪前期的美国,都曾出现过短时期的货币竞争,但这种局面持续的时间很短。而在近代中国,由于主权丧失,社会转型缓慢,故而出现了一个长时段、广地域、货币种类又多的混乱局面。正如时人所评论:“如是则一市之内,混杂既不可名状。若甲市与乙市交通,其棼乱更甚矣。无异分一国为数十百国,国内之通商汇兑,视对外之通商汇兑尤为复杂。全国生计机关,为之凝滞。”事实证明,中国近代长时期的货币竞争导致的金融混乱局面对中国近代的经济活动与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妨碍,也充分证明货币自由竞争在实践中缺少可行性。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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