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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青联首次设立自组织界别

2008-09-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先琴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刘先琴)一个“社会自组织”界别日前在郑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四次常委会上设立,7个社会自组织的负责人正式增补为郑州市青联委员。据了解,此举目前在全国还没有先例。

“所谓‘社会自组织’就是自我成立、自我运作、自我发展的社会组织团体。”团郑州市委书记高京燕介绍说,此

次市青联尝试以个人自荐、社会推荐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增补青联委员,并在青联中增加社会自组织界别,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团结、引导更多的社会青年参与到公益活动当中,同时,也为现今越来越多的社会自发性组织团体搭建起相互沟通的桥梁,确保各团体之间在活动中的合作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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