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莫让“李逵”成“李鬼”

2008-09-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梁爱琼 张翼 我有话说
商标权利人未将获授权企业名单在海关备案,致使一些陌生面孔的“李逵”疑似“李鬼”,在进出口环节遭遇海关的风险布控指令“拦截”。今年8月,湛江口岸就连续发现了两宗此类案例。

8月1日某企业向湛江海关申报出口一批“Midea”牌电饭锅,涉嫌侵犯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总署备案的“Midea”商标专用权。湛

江海关遂要求该企业补充申报知识产权状况,企业向海关提供了商标使用二次授权书。该关法规部门联系到权利人后确认这批电饭锅使用的“Midea”商标是经权利人两次授权许可使用的,但许可使用信息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系统登记。

8月29日,另一企业向湛江海关申报出口一批“frigidaire”牌出口慢炖锅,涉嫌侵犯伊莱克斯家用产品公司在总署备案的“frigidaire”商标专用权。湛江海关要求其补充申报知识产权状况,企业提供了商标使用的授权书。后经海关联系权利人也确认了该批慢炖锅使用的“frigidaire”商标已获授权使用,但权利人同样没有将授权许可信息在海关总署登记备案。

对这两批权利人许可使用但未登记备案的出口货物,湛江海关依法给予了放行,并要求相关权利人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规定,尽快将许可使用情况向总署申请登记备案。

有关专家指出,商标权利人未将被许可使用人情况向海关备案,不仅浪费海关行政资源,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纠纷。近年来,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有力,这方面相应的案件纠纷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大量的国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加工生产,授权企业使用其知识产权的情况较为普遍的情况下,不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无异于在进出口环节自设路障。当海关根据品牌的备案信息进行风险布控时,来历不明的“李逵”也就被当作“李鬼”拦截,带来了通关速度的减慢和企业成本的增加。

目前,海关在查验过程中核实进出口货物是否涉嫌某品牌侵权时,一般是通过海关内部网络上的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来核查该品牌权利人是否授权给货主。如果属于已经授权的企业则没有问题,如果发现是未授权企业则要通过海关法规部门联系权利人核实情况。因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及时申请更新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授权企业资料。

据湛江海关法规部门介绍,更新备案信息非常简便。已在总署备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代理人,利用电脑进入海关总署备案系统经过密码认证后即可自行维护,即使大量的备案信息频繁更新也可轻松完成。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