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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文化的移民特质

2008-09-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天福 我有话说

随着考古发掘的深入和“三重论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巴文化的研究正在走向深入,但歧见也很多。笔者以为,任何一种文化研究,必须涉及这一特定文化赖以滋生的环境和得以创造的主体,因为这一环境和主体对该文化特质的形成有着决定性影响。而巴文化所涉及的巴地和巴人,明显存在疆界变迁和人口迁徙的状况。这种变化说

明巴文化本身不具有稳定性和包容性,恰恰相反,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多样性和排他性。这或许是巴文化在秦汉以后迅速走向衰亡的重要原因。

有关研究显示,巴作为一个地域概念,其疆界并不像中原、齐鲁、荆楚那样稳定。巴的疆域最先大致位于汉水上游陕东南地区与大巴山之间,后作为姬姓巴国之地,则扩大到长江上游与中游之间的川东鄂西地区。先秦至秦汉时期的巴地,是指以川东、鄂西为中心,北达嘉陵江和汉水上游西部的陕南,南及包括黔中和湘西在内的黔涪一大片连续性地域。而文献所载的巴国,其发祥之地在汉水上游,播迁之地在巫巴山地东翼、清江流域。巴立国川东后,其疆域频繁变迁:商末周初,出大巴山区而据有汉中东部;春秋前期,向大巴山以东的江汉地区发展;春秋末叶,举国南迁于长江川鄂之间;随之向西进入川东,兼及鄂西、湘西、黔北等相邻地区。可见,巴的疆域变迁很大,巴文化因此表现出鲜明的移民特质。

不仅是疆域变迁透视出巴文化的移民特质,巴人的迁徙路线也表现出某种移民特质。众多研究表明,巴人大体起源于汉江上游。商周时期,巴人沿西汉水入嘉陵江顺流播迁而至现在的重庆,接着转入长江顺流东下分居三峡地区,然后一路辗转入涪江、沱江前行至成都平原。正是这两个方向的迁徙,导致了巴人的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如今发现的大量巴人考古遗存便是例证。在巴人迁徙的过程中,时常伴随着征伐和攻掠。所以,巴文化在文化形态上应该属于一种移民文化,具有不稳定性和排他性。

巴文化移民特质的形成至少应受到以下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渔猎生活方式铸就巴人的无根性特质。《蜀王本纪》载,川中蜀地曾居有蚕丛、柏灌、鱼凫三个氏族,均以渔猎为生。考古发现亦证实,夏商时的巴人遗址,几乎都在临江靠河很近的一级或二级台地上,且伴有大量的鱼骨或鸟兽骨,其遗址出土的生产、生活用具也具有渔猎经济特色。有研究指出,巴人为觅食而逐流的自发迁徙,大概起始于夏代后期,其流徙路线当是沿江顺流而下。但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汉江中游已遍布文化相当发达的先民聚落,巴人只好另择嘉陵江顺流向西移徙。生产生活方式的样态反映出文化遗存的状况。渔猎民族善徙,这容易形成一种普遍的文化心理――主动排外与被动改变。当主动排外遭遇外来强势文化的包围时,原有的文化要素就会被迫发生改变;反之,则得到加强。事实上,巴文化,或者巴族先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因为巴楚、巴蜀、秦巴的关系,随时在发生改变,其遗存大多保留在今三峡地区,而在楚蜀两地的同期则鲜有发现。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巴文化的无根移民特质。

二是征伐攻掠导致巴人的生存性迁移。世居汉江上游的巴人族大国强而为殷商王朝所不容,商王发动的征伐致使巴人大量流徙,后巴人协助周王伐商,至社会动荡、诸侯纷争的东周时代,三峡地区因廪君蛮和板?蛮的壮大,形成了以二者为主体的巴国。春秋中叶,巴国不断东出襄阳,与楚、邓争夺汉东之地。巴国作战失利后,退出汉水中游至襄阳一带,南下汉水以西、以南另谋发展之地。春秋晚期,巴国与楚争锋未能打通东进道路,于是转移到巫巴山地的南部和西部地区,进而控制了清江流域一带,并开始向西发展。战国初期,巴国已由三峡地区、清江流域西上发展到川东地区,建国立都,其版图东起三峡地区、清江流域,西至川东。但随着楚国的西进,巴国的疆域又不断缩小。巴国之都,先由枳迁到江州,再迁往合川,最后止于阆中。公元前361年,楚国攻占了巴之三峡地区和清江流域。随后,巴国疆域仅剩下嘉陵江流域和乌江下游地区。公元前316年,秦灭蜀后,轻而易举地灭掉了巴国。迫于生存迁徙的巴人先民,很难改变秦楚的强势文化,只好退居于高山深谷,延续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在被秦楚攻陷的地域,巴文化的表征形态则迅速呈现式微之势。

三是盐泉的争夺造成巴人的扩张性迁徙。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巴氏子务相凭着出类拔萃的掷剑才能和驾土船不沉的行水本领取得了部落大酋长的职务,被尊称为廪君。在廪君的率领下,五姓巴人开始了大迁徙,并毫不留情地射杀了盐水女神。廪君率部大迁徙,所要寻找的就是天然盐泉这一重要生活资源。西周宣王时代(公元前827年―前782年),楚王熊渠已由荆山南向长江之滨拓展了大片领土,国势日强,宝源山盐泉一直为楚人虎视眈眈。为独自拥有赖以生存的宝源山盐泉,公元前611年,庸国趁楚国发生大饥荒和戎人攻打楚国之机而“帅群蛮以叛楚”。当此之际,楚人毫不犹豫地联合巴、秦,一举灭掉了庸国,夺得了梦寐以求的宝源山盐泉,并在巫山设置巫郡以统辖之。此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整个战国时期。

(作者单位:重庆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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