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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抓交通安全重“实效”

2008-09-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马跃华 通讯员周永宁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马跃华通讯员周永宁)厦门市积极整治闯红灯、乱穿马路、违章行驶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并在10个交通要道路口设立了“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厦门市交警支队还联合市文明办等单位向社会发起了征集认领路口的活动,最终这些路口由11个省、市级文明单位认领和管理。近年来,厦门交警支队抓交

通安全重“实效”。

在掌握道路交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的基础上,厦门交警支队以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等“五进”为工作载体,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为重点,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收到明显成效。

人人有挂钩单位,是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延伸至各基层镇(街道)、村(居、社区)和企业、工厂、学校的最有力保障。厦门交警支队把“五进”工作列入民警考核内容,保证工作对象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民警身上。思明大队在每个社区都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通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员联络制度”,做到交通安全教育有组织、有制度、有专人负责。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厦门交警支队不仅有重点内容、重点时机,更有重点对象。针对中小学生,海沧大队与区教育局设计出口袋书下发各校,保证学生人手一册。灌口中队邀请灌口镇各村治保主任、灌口派出所领导参加学校安全综治座谈会,提出警、校、村(居)、家“四方共建”,把住家门口、村口、路口到校门口“四口”。在同安大队的努力下,同安区教育局组织学校老师深入辖区96所小学、18所中学家访,确保不漏一人,进入家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针对交通运输企业驾驶人,直属二大队把课堂搬到行驶中的客车上,为共建单位闽南快运公司安全员、驾驶员上了一堂车上流动课。针对农村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翔安大队与区文明办配合,每月举办数期违法摩托车驾驶人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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