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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公平:尊重学生的志向

2008-09-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曾毅 我有话说

“在过去,我们认为高考公平,就是所有的考生都答一样的考卷,然后按分数的高低进行录取。事实上,这并不是真正的公平,真正公平的高考应当体现以人为本,应当尊重每个考生未来的志向,体现人才的多样性。”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教授对高考的思考独特而深刻。

中国恢复高考30年,也是逐步改革的30年。19

96年并轨招生,1999年大规模扩招、广东试行“3+X”,2000年上海自主命题,2001年取消年龄婚姻限制,2003年22所高校试行自主招生改革,2005年海南拒绝高考移民,2006年上海几所高校实行面试自主招生,等等。在史校长看来,所有的改革“都是向着越来越有利于考生利益方向进行”。

“但是,无论怎样改,都是一把尺子量天下、一张考卷定终身。”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史宁中校长有些担忧:“让想上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想考北大、清华的学生准备同样的考试内容,以同样的试卷来评定,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不平等的,也都是不合理的。”

的确,中国高考制度恢复了30年,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大众对高考改革的呼吁也越来越强。有调查显示,尽管有很多人认为目前我国高考给考生和家长带来很大精神压力,严重地影响素质教育的实施,人才选拔方式和标准的单一化导致高考“负荷”加重等问题,但绝大多数人仍然认为,高考是评价与选拔人才的一个主要途径。对此,史宁中校长表达了他的思考,既然教育教学摆脱不了高考指挥棒,不妨就在考试这个环节上,进行合理的改革。而改,就应体现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

参照国外的高考,史校长介绍道,美国的高考――SAT,即学术能力评估考试,即使拿满分也未必被录取,因为学校是以高考成绩、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来决定的。在日本,为期两天的全国统一高考后,各学校将进行第二次考试,两者成绩为共同参考。在法国,专业不同作文就不同,每年的高考都会有几十道作文题。“这些都表明,高考也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的未来志向。”

在国内,各地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2007年起,教育部在广东、山东、海南、宁夏等4个省区实行了高考改革新方案。今年4月16日,浙江宣布,2009年起,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将退出高考历史舞台,除了高考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也将成为浙江考生能否被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这些都是制度上和内容上的改革,是重要的。但我认为高考改革更重要的是在形式上,要打破以往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范围高度统一的模式。”史校长建议,学生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考试。第一阶段各省自主命题,在本质上是水平考试,考察考生的学业是否达到了高中课程的基本要求,而职业学校以及大部分省属院校就可以利用这次的成绩进行录取。并且,对于高中来说,这次考试结束之时也完成了对这一届学生的培养。针对那些想进入清华、北大等部属院校的学生,由国家组织第二阶段的全国统一考试,准备应考的学生可以在社会上报名。这批院校在招生时,可以参照第一阶段的考试成绩,也可以不参照。“这样,可以使不同类型的学校能根据能力结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对于学生,也能根据自己的学习程度和职业志向来决定自己的生活道路,甚至对高中阶段的学习也能够有所选择。更重要的,多种模式对学生进行测量,可以减轻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压力和考试压力,因为每年被部属院校录取的考生要小于考生总数的十分之一。”

“能够考出人的优点的考试,才是一个好的考试。”史校长特别赞同这句话。他表示,高考制度不管如何变革,其关键是必须确保公平,而真正的公平恰恰是尊重考生志向,让考生能够有所选择。在现代社会,公平并不表现于趋同,而表现于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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