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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成功探索政府采购运行新模式

2008-10-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张行方 我有话说

日前,记者来到承担着烟台市区75%的污水处理任务的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副厂长高彦博说:“感谢政府采购的专家们,让我们办成了事,还少花了钱。”

据高彦博介绍,2007年,该厂提出了预算近200万元的污水处理药剂采购

方案。市采购办组织有关方面专家,依照国家标准对方案进行前期论证。专家在综合分析了厂处理设备、药剂使用数量等实际情况后,建议为该厂增加一套5万元的自动添加设备,并将原来使用的主要药剂絮凝剂,由使用固体改为使用液体。方案实施后,不仅提高了药剂与污泥混合的均匀性,而且每年可节省资金50多万元。

和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一样,越来越多的单位成为烟台市政府采购新模式的受益者。近日,来自国内政府采购领域的10多名专家学者对这一独具特色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采购项目事前论证是烟台市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大创新。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由于对需求和市场供应不能准确定位,往往出现“贪大求洋”现象,行政决策也容易出现随意性和盲目性,因此烟台市在实践中广泛采取了专家评审、专家参与决策、专家主导结果的方式,形成了专家决策的特色。目前,烟台市通过审核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人员、网上征集等手段,建起了包含5000余名专家的政府采购专家库,涵盖了办公自动化设备、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等87个类别。采购项目预算立项时,由市采购办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采购的规模、档次等进行充分论证,提出优化方案。

为降低采购成本,烟台市在政府采购中试行了合并联采的办法。市采购办将各部门、单位相同类别或性质的小型项目进行合并打包,每季度合并采购一次,需求档次和标准由专家论证,避免了采购单位各自为政、重复招标造成的浪费。

烟台市还改变了政府采购过程中代理服务费用与中标金额挂钩的传统做法。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分类分档制定代理服务费用标准,根据代理机构实际完成工作量,由财政定期直接支付给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这种付费方式不仅防止了代理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而且每年可节约近三分之二的“中标服务费”。去年,烟台市重点工程烟台火车站和文化广场施工建设项目招标,中标金额6.06亿元。按照传统计费标准应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2.87万元,实际财政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4万元,节省财政性资金79万余元。2007年,烟台市本级政府采购全年累计完成金额17.85亿元,如果按照中标金额的规定比例,应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39万元;但按照烟台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办法》,实际支付335万元,节省了604万元,节约率为64.32%。

创新政府采购模式,使烟台市用最合理的财政支出,提供了性价比最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采购金额也迅速增加,从1999年的1亿元扩大到2007年的33.07亿元。截至目前,全市政府采购额达到123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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