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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厂监管确保乳制品安全

2008-10-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徐博、程云杰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徐博、程云杰)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为了保证乳制品的安全,尽快恢复市场信心,确保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质检总局在这特殊时期采取了特别的措施――实施乳制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制度。9月17日,全国质检系统共派出1644个、5000多人的驻厂队伍,对全国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24小
时驻厂监管,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把好两个关口确保乳制品安全

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驻厂监管主要是把好两个关口:严格监督企业把好原料进厂关和产品出厂关,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一是原料关。应有专门库房,存放物品应离地离墙;应有进货台账、供货方资质证明,主要原材料应有供货合同;应有原材料进货验证记录,有检验合格证明;不得含有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等化工原料及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腐败变质原料;使用添加剂是否已经向当地质监部门备案。二是出厂关。有满足出厂检验要求的实验室及相应的检验设备;产品是否经过出厂检验,是否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是否有完备的销售台账;特别是进厂、出厂批批检验确保合格;监管员参加送样检测、签字,原料关、出厂关,取样、送样、签字监管到位。

全天候运作监管每个细节

为切实落实好驻厂监管工作职责,质检系统分别在企业奶源部和成品库设立了驻厂监管工作点。送奶车到奶源部后,监管员全程监督检验过程,并监督企业每天如实填写原料进货台账,记录送奶日期、送奶人、车牌号、送奶量及检验结果等信息,确保不合格原料奶不投入使用。监管员还与企业检验人员一起对成品库待检成品批批进行抽样,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出厂。

同时,监管员还监督企业进行生产过程的控制。检查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防止掺杂使假、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监督企业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产品执行标准及工艺流程操作。

为了监督监管员履行好职责,质检系统派出的工作组直接参加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和督查,指导、帮助、监督、考核驻厂监管组的工作。对于在驻厂监管过程中有困难的,帮助解决;发现不称职、不胜任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换;对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人员,坚决查处。

履行监管职责担起服务重任

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质检系统还积极为企业服务。针对乳制品企业存在的检测能力不足等困难,质检检测机构尽力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以解企业和奶农之忧。许多地方还动员当地所有力量投入原奶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畜牧等部门确保原奶安全质量。

为了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严把质量安全关,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综合利用社会的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对实验室获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测机构能否按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检测进行了核实,并公布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

质检总局表示,随着核实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名录将及时、动态地更新。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可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寻找合适的可开展三聚氰胺检测的食品检测机构,为其提供检测服务。

举质检系统之力力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王勇表示,全国质检系统将全力以赴做好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六个一”的工作:确保9月14日以后新出厂的乳制品不再出问题;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的企业全面进行清查,深入追查制假源头;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使乳制品生产和市场秩序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完善质量监管机制;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化等基础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有关专家同时表示,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监管与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搞好食品安全,要进一步明确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才能更有效地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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