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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帮“新市民”实现安居有业

2008-10-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国圣 我有话说

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有赖于在城里就业,成为“农民工”;“农民工”要从外来的建设者变成“新市民”,从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成为居民,就必须解决在城市中安居的问题。重庆市南岸区以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为突破口,探索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努力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和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同时依托阳光公寓、廉租房等开展技

能培训和文化活动,帮助许多进城农民实现了“安居有业”。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在城市栖身的问题,南岸区从2005年起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街道管理、社会帮扶”的模式,一次性投入250万元,对区内部分闲置房屋进行租赁和改建扩建,以街道为单位,分别修建了8个面向刚进城单身农民工的“阳光公寓”,以每人每天1元的住宿价格出租。现在,全区的“阳光公寓”已拥有5000个床位,入住率保持在90%以上。

南岸区委书记张季说,入住“阳光公寓”的,大多是刚刚进城的农民,其中许多人还没有找到用人单位。为了帮助他们就业,劳动部门在公寓中办起了技能培训班,有的用人单位直接到阳光公寓招工聘人。目前“阳光公寓”已成功地帮助2万多人在城市落脚。张季表示,区委、区政府还将加大对“阳光公寓”的投入力度,力争全区建成1万个床位,基本满足进入本区的单身农民的暂住需求。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解决城市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2003年以来,南岸区采取购置和建设房屋进行实物配租、发放租金补贴、拆迁过程中政策补偿三种方式,实现了全区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近1200户“双困”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全覆盖。

但随着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推行,城市中另一群体的住房问题也日渐凸显。这类群体由于收入较低或积累太少而难以依靠自身能力改善住房条件,又因未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而不能享受廉租住房政策。为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南岸区决定将“廉租住房保障”逐步向这类群体延伸。政府制定了“统一供地、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定价、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区内择址修建30万平方米的“低租金公房”,按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低价提供给这一特殊群体租住。

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南岸区还结合“低租金公房”建设,通过实施“低价出租”为主体、“低价出售”为补充的优惠政策,统一解决进入本区工作的外来民工和库区移民的住房需求。

作为都市主城区,南岸区每年都要增加劳动力3万多人,其中7成以上属于外来人口。仅靠政府修建保障性住房,显然难以满足全部需求。基于此,南岸区又确定了引导群众“腾出闲置房,租给新市民”的思路,动员原居民租房给外来人员居住。张季说,全区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目前已超过35平方米,按城市“人均一间住房”面积约25平方米的小康标准计算,全区40万城市人口,约有400多万平方米的房屋相对闲置。如果能够把这些闲置的房屋、房间的一半左右出租给进城打工

农村改革发展巡礼 

及外来人口居住,就能解决约20万人的住房问题,城市居民每年也可增加近3亿元的租金收入。这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民工”向“新市民”的转化,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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